2012工行电子银行中心(合肥)新入行员工培训对公业务考试重点.doc
上传人:yy****24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4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2012工行电子银行中心(合肥)新入行员工培训对公业务考试重点.doc

2012工行电子银行中心(合肥)新入行员工培训对公业务考试重点.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1、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及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须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核发开户许可证。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由支行将单位客户开户申请资料报到人民银行核准。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类①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该通过该账户办理。一个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②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③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④临时存款账户: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规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验资账户是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需要,在银行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该账户只收不付。3、单位协定存款①概念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开户单位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有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②开户规定单位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应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规定基本存款额度,合同期限最长为一年(含一年),到期任何一方若无提出终止或修改,则自动延期。开户需在符合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基础上办理。协定存款账户下应设结算户(A户)和协定户(B户),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作为协定存款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协定户(B户)作为(A户)的后备存款账户,不直接发生经济活动,不得对外支付。办理:需在企业开户行办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数)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单位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销户时,要先销A户,再销B户。4、票据行为及其特征票据行为是确定票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要式行为,主要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特征:要式性:票据行为是严格的要式行为,必须按规定的方式、内容和位置进行记载才能发生效力。无因性:票据行为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就发生效力,不受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的影响,不必说明票据取得的原因。文义性: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和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按照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来确定,不能以票据记载事项以外的事实或证据来改变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独立性:票据的四种行为独立发生作用,其中一种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5、背书和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的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转让方式,包括:转让背书、贴现背书、回头背书。非转让背书其背书人只是代理背书人行使权力,并不拥有票据权利,如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均属于非转让背书。粘单:当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的背书转让。背书有三个要素: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其中背书人签章很被背书人名称为绝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人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6、票据丧失的法律补救措施⑴挂失①可以挂失的票据: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本票。②不能办理挂失的票据:未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未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账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本票以及各类空白票据。已付款的票据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