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他项权登记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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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他项权登记实施办法宜宾公众网www.yb.gov.cn2007年09月22日来源:【字体HYPERLINK"http://www.yibi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yb/pfwytd/200709/241202.htm"\l"#"大HYPERLINK"http://www.yibi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yb/pfwytd/200709/241202.htm"\l"#"中HYPERLINK"http://www.yibi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yb/pfwytd/200709/241202.htm"\l"#"小】【HYPERLINK"http://www.yibi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yb/pfwytd/200709/241202.htm"\l"#"打印本页】【HYPERLINK"javascript:window.external.AddFavorite(location.href,'国有土地他项权登记实施办法');"加入到收藏夹】【HYPERLINK"http://www.yibi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yb/pfwytd/200709/241202.htm"\l"#"关闭】一、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他项权登记项目编码:115国土15-03二、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3月11日发布)、《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四、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市国土资源局五、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直接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六、行政许可条件:1、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七、申请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用户和银行共同申请);2、申请人:①个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请人代理的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②单位: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单位和银行各一份;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用地单位和银行各一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一份(复印件);3、地籍调查表(原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土地估价报告一份(原件);6、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清单各一份(原件);7、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的情况说明一份(原件);8、董事会同意抵押贷款的决议(原件)9、续抵押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银行关于还贷情况的说明一份(原件);10、按不同使用情况,分别提供相应的其他证明文件。备注:复印件(身份证除外)均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我单位”,并加盖存放单位的鲜章。申请材料依据:国家《土地登记规则》第29、43条、川国土资发[2004]59号文八、申请表格: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具体表格略)。该申请书可以在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江南地籍事务管理中心、江北地籍事务管理中心直接免费领取,也可以在政务中心网站下载使用。九、行政许可程序1、受理承办: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岗位职责及权限:接受土地登记申报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及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行受理。当日即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给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2、初审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登记要件是否齐备,核对《土地登记审批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依照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提出具体登记建议;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与受理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意见及理由,将资料退还受理人员。时限:2个工作日内3、复审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