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题参考答案(时显群,9787512101142).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25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法理学复习题参考答案(时显群,9787512101142).doc

法理学复习题参考答案(时显群,9787512101142).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复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一、判断分析1.对。2.错。法学不仅仅研究法律现象,还要研究其发展规律。同时,为了更能更好的认识法律现象,法学还得研究与法学密切联系的非法律现象,比如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经济等的关系。3.错。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4.错。法学的研究方法除了阶级分析法,还有价值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5.错。对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现象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总结,进而说明涉及法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是实证分析法。6.对。7.错。社会契约论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由卢梭最先提出。8.错。依法治国的主张是由法家提出的,儒家主要“德主刑辅,礼法合一”。9.错。法理学研究的范围具有宽泛性,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它随着整个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不断限定和不断拓展自己的研究对象和范围。10.错。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学科,它有着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从而与其他社会学科区别开来。但是,法学的研究对象又涉及许多社会现象,所以法学又不是绝对独立的社会学科。法学与人文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是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相互借鉴、相互渗透的。二、不定项选择1.C2.A3.ABCDE4.D5.B6.ABCD7.A8.B9.A10.ABC三、案例分析分析提要:在本案中,法官在面对事实上违背正义原则的“合法”行为的时候,主要合理地采用了价值分析的方法,对法律规范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和判断,最终使得法律自身得到了净化,使正义得到了伸张。第二章一、判断分析1.错。法律产生在,法学产生在后。法学的产生必须以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集团的出现为前提。2.对。3.错。中世纪最大的神学家是托马斯.阿奎那。4.错。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被誉为“在法学领域引起的一场伟大革命”。5.对。6.错。马克思主义法学揭示了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指出法不是永恒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7.对。8.错。在夏商周时期,知识为贵族所专有,法律处于秘密状态,私人研究和学习法律是不可能的。9.对。10.错。儒学思想垄断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律领域。二、不定项选择1.AD2.B3.AC4.D5.AB6.A7.ABCD8.ABCD9.C10.ABCDE三、案例分析分析提要:实证法学的的法官会认为,法律应严格遵循条文,不应有特例,只要是故意杀人,就应该问罪;自然法学的法官会认为,探险人员被因在山洞里,与外界隔绝,不应再适用人类社会的法律,而应根据自然界物竞天则、适者生存的法则,也就是他们吃掉同伴和我们平时吃其他的动物一样,不应该问罪。而社会主法学的法官则认为,本案应该听听社会民众的意见,强调社会效应。第三章一、判断分析题1.错。分析法学派只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不做任何价值判断。2.错。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3.对。4.对。5.错。经济分析法学派强调效率6.对。7.对。8.对。9.对。10.对。二、不定项选择1.ABCD2.BD3.ABC4.CD5.AC6.B7.CD8.B9.BC10.AB三、案例分析分析提要:应用社会法学派的观点是注重研究法律的社会效果,强调“活”的法律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第四章一、判断分析⒈对。⒉对。⒊错。按照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是否发生于该规则产生之前。⒋错。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商或任何一方单方予以变更。⒌错。在构成性规则产生以前,该规则所涉及的行为不可能出现,只有当该规则产生以后,才可能导致相关行为的出现。⒍对。⒎对。⒏对。⒐对。⒑对。二、不定项选择1.D2.C3.B4.ABC5.B6.D7.ABC8.ABD9.ABC10.D三、案例分析分析提要:纳税是公民义务,以各种方式不履行法律义务,国家将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第五章一、判断分析1.错。成文法的制定主体,在历史上有时是君主个人或君主授权的个人或机关,有时是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在现代社会,主要是拥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这种法。2.错。实体法的基本权利表现为“事前的权利”和“第二的或补救的权利”。“事前的权利”即是有权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有权要求义务人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通常也称“第一的权利”;“第二的或补救的权利”即是事前的权利受到损害时,要求补偿、赔偿、补救的权利。3.错。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的人或事,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范围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一般而言,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4.错。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民法法系,是民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基础。普通法法系国家过去没有划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