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1、《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是什么?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哪些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何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阅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哪些人应当或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城乡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代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另行规定。4、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5、有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可以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6、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7、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和病残津贴是如何规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8、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积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9、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10、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积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1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怎么办?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追偿。1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14、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15、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待遇项目和支付渠道是什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16、用人单位自成立后的多少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