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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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科研创新训练”课程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本科拔尖创新人才,结合4年来“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教学与管理经验,特作修订,希遵照执行。一、课程概况课程性质:必修课课程类别:实践课课程学分:2学分总学时:36学时适用专业: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所属本科专业,包括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以及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开课对象:三年级本科生开课时间:第6学期实施时间:第5-第6学期二、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教学管理1、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为“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负责人,主要负责课程大纲的编制、课程的教学实施以及成绩核定与成绩登录等工作。2、学院全体教师均有参与该课程教学的义务。3、实践教学秘书为该课程的协调人,协助系主任完成课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课程实施计划的制定、课程选题汇总和任务布置、中期检查、课题答辩计划安排以及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1、“科研创新训练”课程是以学生小组为单位,以科研训练课题为依托的开放性实践教学课程,采用指导教师全程负责的开放式教学形式。2、各系(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学生分组若干科研创新训练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成员为3-7人。3、科研训练课题内容应充分体现学科与专业特色,着力培养学生调研能力、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养。4、科研课题类型分为调研报告、实验研究、工程设计和其他等四大类。5、科研课题分类别为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两类。四、选题与确认1、9月10日前:实践教学秘书向全院教师发布征集“科研创新训练”课题的通知。2、9月20日前:全体教师应按期填写科研训练课题征集表(见附件1),并及时将课题征集表反馈给实践教学秘书。每位教师至少填报一项“科研创新训练”课题,并注明课题类型和类别。鼓励以教学科研团队的形式上报课题,但必需明确团队负责人,且团队所填报的课题数不少于团队教师总数;鼓励教师将科研创新训练课题与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3、9月30日前:实践教学秘书完成课题汇总工作,并负责完成学生选题工作,学生选题表格见附件2。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进行跨专业选题。4、10月20日前:教学秘书负责完成各系(或专业)选题结果反馈与确认工作,由实践教学秘书负责公布选题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的指导教师和学生。5、10月30日前:召开“实践创新训练”课程动员会,明确“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基本要求、教学形式、课程实施、课程管理和课程考核等内容。6、12月20日前:小组成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训练课题任务书(详见附件3),课题任务书是学院中期检查与考核的基本依据。五、课程实施1、“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实施时间:每年的10月底至次年的6月中旬。2、在课程实施期内,学生小组成员应按时完成课题任务书,认真开展科研训练课题,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按期撰写科研训练课题小结。学生小组成员应于6月5日前向指导教师递交科研训练课题研究报告。“科研创新训练”课题研究报告格式和要求表详见附件4。3、在课程实施期内,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小组成员科研训练课题的指导、课题实施、问题解答、训练成果总结和成绩评定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教师应认真督促学生开展课题的实施、中期检查、课题研究与讨论以及课题答辩,课题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根据小组成员的平时表现、课题答辩和课题研究报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于6月10前将课题研究报告和学生成绩递交各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4、每年3月份,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对各小组成员的科研训练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当期训练学生总数的10%,抽查结果将在全院公布。实践教学秘书负责将抽查结果通报给各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抽查成绩作为小组成员课程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六、成绩评定1、学生小组成员的课程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课程成绩采用五级等级制,获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取得相应学分,不组织补考。2、课程成绩由平时表现、课题研究报告和课题答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比例如下:平时参与成绩(占30%);课程报告成绩(占50%)训练课题答辩(占20%)。3、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应综合考虑学生平时表现、期中检查和专业成绩分布要求等方面情况,对学生课程成绩做出最终的审定,并及时完成成绩登录。七、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1、“科研创新训练”课程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参照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的计算标准,暂定为5课时/学生/学年。2、工作量按年度统计,指导教师将科研训练课程的工作量列入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中。八、其他事宜因指导教师出国、进修等原因,不能实际指导学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