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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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时间:2008-04-30来源:作者: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水资源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qiyegaunli/Index.shtml"管理条例》的决定(1994年8月30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系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必须遵守国家、省有关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gongjianfa/Index.shtml"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HYPERLINK"http://www.gov.cn/"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应当鼓励和支持境内外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zuzhirenshi/Index.shtml"组织和个人投资从事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shuili/Index.shtml"水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一)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xuanchuan/Index.shtml"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的法律、法规;(二)统一管理和保护城乡水资源,负责实施取水许可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guanlizhidu/Index.shtml"制度和水资源费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jichazhengjiao/Index.shtml"征收管理;(三)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水资源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四)负责水资源总量的统一分配和调度,组织编制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年度计划;(五)负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矿主管部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进行地下水资源勘查管理、监测、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tongjishenji/Index.shtml"统计、分析及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监察人员,应及时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水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实施。第二章开发利用第七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nongye/Index.shtml"农业和工业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第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按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相应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批准HYPERLINK"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bangongshi/Index.shtml"机关核准。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水工程或兴建与开发利用水资源有关的其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涉及其它地区和部门利益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征求其意见。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畜水、引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取水、用水管理第十一条对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含塌陷区)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