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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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授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608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伟星股份股票的权利。载明上述计划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为保证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有效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期权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三、考核范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四、职责权限1、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2、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执行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3、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审批。四、考核内容、办法及期限1、考核内容⑴职业道德、态度、能力;⑵业绩;⑶团队精神和领导力。2、考核办法采用360度评分考核法,由被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下级以及同级相关人员进行评分,分值比例分别按直接上级50%、直接下级30%、相关人员20%的权重进行计算。⑴职业道德、态度、能力(30分)考核期内被考核对象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⑵团队精神和领导力(20分)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领导能力,考核激励对象在团队分工合作中,为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的贡献,并高效率的领导下属完成所分管工作。⑶业绩(50分)按目标管理考评成绩,指标业绩与目标管理成绩相结合,定性业绩与定量业绩相结合。⑷工作创新及额外工作加分考核期间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额外工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数值一般不超过5分。⑸重大失误和违纪减分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重大违纪行为应予减分,数值一般不超过10分。五、考核程序1、考核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年初填写《个人工作计划》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表》,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2、工作目标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调整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后须及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3、考核对象姓名职务谢瑾琨董事、董秘、副总经理罗仕万董事、副总经理叶立君监事会主席郑福华监事施加民监事张祖兴副总经理蔡礼永副总经理沈利勇财务总监陈国贵总工程师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执行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参与评分,考核结果保存。被考核对象对所有考核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分只用于对比最后得分,不计入总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并折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执行小组负责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排名、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5、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分数段90分以上80~9060~7960分以下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六、考核结果应用及管理1、考核结果应用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2、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3、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4、考核结果申诉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七、附则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