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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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翻译研修学院总结HYPERLINK"http://www.bjfyedu.com/"http://www.bjfyedu.co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条学校代码10484。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2013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552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500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计划20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382人。普通本科计划中含我校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法学(检察方向)本科计划150人。普通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第十三条今年将49个本科专业中的23个专业分为如下10个专业类别进行招生: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地理科学类【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含商务地理信息系统方向)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第十七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在生源不足的专业中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含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六章其它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