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12年河北省特岗教师招录计划公告来源:河北教师招聘网时间:2012-06-20HYPERLINK"javascript:void(0);"加入收藏HYPERLINK"mailto:?subject=2012年河北省特岗教师招录计划公告&body=2012年河北省特岗教师招录计划公告http://www.offcn.com/zhaokao/zkxx/2012/06/20/93165.html"电邮给朋友HYPERLINK"javascript:window.print();"打印文章HYPERLINK"mailto:offcn110@163.com"写信给编辑公考门户中公教育www.offcn.com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2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232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470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762名,安排在3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二)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鼓励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特岗教师。(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三、特岗教师的招聘(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公考门户中公教育www.offcn.com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