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工资、薪金计算公式.doc
上传人:yy****24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2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2012工资、薪金计算公式.doc

2012工资、薪金计算公式.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08-0914:38:08|分类:HYPERLINK"http://blog.163.com/sczzsn@126/blog/"\l"m=0&t=1&c=fks_084067086087083068086084095095085080084066093085087064093"\o"新法、新规"新法、新规|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免征额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说明:四金也叫三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税免征额:现行免征额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目前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月含税收入级距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500元不超过475元的50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超过500元至2,000元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超过70,375元的部分4515,375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级数全月含税收入级距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部分30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超过1,500元至4,500元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