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9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学校事业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与各种基金等渠道购置或接受校外单位、个人捐赠并直接用于教学、科研和相关管理工作的各类仪器设备。第三条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管理原则。学校设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和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各系(部)、部、中心、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系(部)]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在系(部)分管主任和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第四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优化配置,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是对仪器设备从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改造、调拨、报废的全过程管理,涵盖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和帐务管理。第五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探索并逐步形成有一定特色的科学管理体系。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六条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列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第七条单价低于800元,但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列为低值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第八条单台(件)或成套(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列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第九条无论来自何种经费或渠道购置、自制、捐赠、调拨等的仪器设备,凡满足上述条件的,均列入固定资产。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要根据系(部)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购置计划,经系(部)领导审查同意后于每年二月底以前报教务处,由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汇总、编制全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草案;计划草案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无购置计划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予采购。个别确属临时急需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第十二条凡单价在二万元以上的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和特殊用途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17吋以上液晶显示器等)的购置,必须由申购部门填报《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审批报告》,系(部)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报送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要加强仪器设备的选型论证,在填报设备购置计划时,要详细填写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用途等内容。第十四条自制或改造仪器设备也应纳入计划管理,并根据《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自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和帐务管理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的购置1.所有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按计划执行,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购置规程按照《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在设备购置过程中,所有货款原则上一律不得预付,如有特殊情况应由使用部门出具说明交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后,由使用部门到后勤管理处履行借款手续,待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相应的冲帐手续。3.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外签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购货合同,任何个人无权对外签订购货合同。4.对未经允许擅自购置的仪器设备,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不予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处不予办理报帐手续。5.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掌握市场信息,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维护学校利益。第十六条仪器设备的验收1.从仪器设备到达使用单位当天起,七天内应开箱验收,并向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提交验收报告。合同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规定执行。使用单位如不能按期验收,应书面报告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2.仪器设备数量、外观验收,由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负责进行,发现短缺、破损,应做好确认记录,以便理赔。3.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验收,由各系(部)负责,验收完毕,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各系(部)应成立以项目负责人及使用人为主的验收小组,进行严格验收。4.在验收中如发现有破损、短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