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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建发招字【2009】229号项目名称:福厦路(新港桥0+000至塔桥3+972)道路改造完善工程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09年9月16日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评标细则(六)授予合同(七)标后管理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工程技术规范及监理要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五部分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2工程名称福厦路(新港桥0+000至塔桥3+972)道路改造完善工程24.3建设地点福厦路涵江段新港桥0+000至塔桥3+97234.4建筑规模长3972米,施工合同价约5000万元45.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55.2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65.3招标范围按施工招标范围:其中交通工程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含标线、标志、交通护栏、信号灯柱等)的项目施工监理75.4要求工期监理总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2个月,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86.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并符合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莆建管(2008)73号文、莆建管(2009)46号文]规定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企业。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7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315、16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9年9月26日17:00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9年9月29日17:00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139.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1535工程投标报价依据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16技术标监理大纲173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及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监理大纲(正本一份、副本五份)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834.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时间:2009年10月15日8时30分1943开标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5日8时30分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2051评标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2182.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伍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备注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15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鉴于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福厦路(新港桥0+000至塔桥3+972)道路改造完善工程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莆政综(2007)1号文第二条等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本招标项目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3、利益冲突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4.4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4.5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必须执行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莆建管(2008)73号文、莆建管(2009)46号文]的规定,本工程招标整个过程均执行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莆建管(2008)73号文、莆建管(2009)46号文]的规定。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5.1本招标工程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5.2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