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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学生会奖惩制度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学生会奖惩制度1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制订原则(—)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第五条奖励方式(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二)物质奖励(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第六条评选时间(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代表大会进行。第七条评选比例(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第八条先进的评定(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处罚第十条处罚等级(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第十一条处罚措施(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