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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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素养,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专业知识,具有现代教育技术科学研究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是: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2、掌握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以及有关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开发、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媒体开发、技术应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3、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六级水平,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查阅本专业相关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高尚的学术道德和健康的身心。二、研究方向1、信息化教育2、计算机教育应用3、教育电视三、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对于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完不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4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总学分不低于34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否则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如下:1、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①公共课程:4门,共8学分;②学位基础课程:1门,共3学分;③学位专业课程: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2、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0学分)①专业选修课程:9门,每门3学分,至少修满6学分;②跨专业选修课程:3门,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③公共选修课程:5门,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3、学术活动(2学分)①至少听10次学术报告,1学分;②公开做至少2次学术报告,1学分。4、实践活动(2学分)①教学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②社会实践,答辩前至少完成1篇社会实践报告,1学分。5、补修课程(不计学分)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考试及格为准。未补修者或未通过考试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研究生必须按本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参加相关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总表,并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和学位档案。1、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2、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传媒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学位公共课和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和传媒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时间每科不少于2小时。3、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可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4、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5、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六、培养环节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根据培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