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从汉、唐审判实践看儒法之争的中期报告儒法之争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思想与制度之争,主要表现为儒家和法家之间的斗争。在汉代,儒家对法家抱有批评态度,认为法家强调法律严厉,过于重视刑法制裁,不重视礼仪道德,不利于社会稳定。唐代时期,儒法之争再次升级,此时儒家和法家的斗争也更加复杂。下面是从汉、唐审判实践的角度来看儒法之争的中期报告。汉代审判实践中的儒法之争在汉代,儒学对于刑法和司法制度的批评主要表现为“非刑之辞”。儒家认为刑法制裁是一种被迫而为的手段,不能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而正常情况下,社会应该通过礼仪道德的教化使人们自觉遵守规则。另外,儒家还强调了司法公正和人伦亲情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汉代的判官运用刑法制裁的措施还是比较严厉的。而儒家的思想在于优雅从容的生活态度以及社会和谐,这样的儒家思想和现实的审判工作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太协调的地方,而这也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唐代审判实践中的儒法之争在唐代,儒学有了更多的发展,对于刑法和司法制度的批评也更加深刻。唐代的儒家思想在于推崇礼仪道德和人伦亲情,反对法家过分强调刑法制裁,认为这样会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同时,唐代的儒家思想也进一步强调了司法公正和人民的权利。但是,唐代的实际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判官滥用刑法制裁的问题。而儒法之争也使得司法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唐代开创了御史台的制度,御史台是专门监督官吏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此外,唐朝在执行刑法的时候,也引入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使得刑法并不是唯一的手段,而是权衡利弊的结果。这有利于刑法的公正性和司法的稳定性。总的来说,儒法之争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思想和制度之间的矛盾。儒家和法家的斗争不仅影响了中国的政治、文化、道德和审判制度,而且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之间的阶级和利益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