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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暨税宣月启动仪式活动方案在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配合我市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4月1日上午在东城、石碣、虎门、长安、塘厦、常平6个镇区同步举办“东莞市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暨税宣月启动仪式”活动,并与我市主要的商会签订税企交流合作协议。其中东城为主会场,由市局负责组织,东城分局协办;石碣等其他5个镇区为分会场,由所在地各个分局负责组织。一、主会场活动安排(一)时间和地点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30地点:东城文化中心影剧院(二)参会人员市国税局有关人员、外商协会、台商协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日系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及其会员企业(在石碣、虎门、长安、塘厦、常平镇已设立分会的,该镇的会员企业不参加主会场的活动)。(三)流程1..主持人讲话。2.市国税局领导致辞32..市国税局与各协会签订税企交流合作协议43..货物和劳务税科代表政策宣讲54..所得税科代表政策宣讲65..热点问题解答(四)税企交流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借助商会的平台,利用其点多线长的优势,与广大企业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具体内容包括:1..建立企业需求反馈机制。由各商会收集会员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涉税问题、以及对税务部门的需求和建议等,定期提交市国税局;对企业的问题建议,市国税局及时回复和反馈,并积极改进相关工作,提升税收服务的针对性。2..双方每年不定期联合开展税法宣讲活动,由市国税局向会员企业宣讲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促发展,以及现场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3..市国税局每月向各商会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企业的热点问答等资料,由各商会选择在网站和刊物上刊登,供会员企业参考。4..针对各时期出台的税收新政,双方联合到会员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新政执行情况及对企业的影响,反映企业诉求。5..双方通过互相走访等形式,定期开展交流座谈,研究确定各时期的具体合作项目,沟通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6..双方设立联络员,负责日常的沟通联系。(五)宣讲安排1..宣讲内容增值税方面:增值税转型的相关政策简介。;常见问题释疑。,包括固定资产抵扣、固定资产销售、需要做进项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的定义、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相关政策问题等等。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主要税收优惠介绍;企业办理税收优惠需关注的问题;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报批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宣讲师资: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有关同志。(六)宣传报道市国税局办公室联系东莞电视台采访报道,组稿在《东莞日报》等媒体上报道;在内外网站税收宣传月专题栏目进行报道。二、分会场活动安排(一)时间和地点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30地点:各分局自行确定后报市局办公室。(二)参会人员各分局有关人员、外商、台商等协会分会代表及其会员企业(分局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确定)。(三)流程1..主持人讲话。(主要讲述近几年分局服务企业的措施和成效、各商会分会的基本情况、签约合作的意义等)分局领导致辞2..各分局与外商、台商等协会分会签订合作协议(分局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确定有关商会行会)3..税收政策宣讲4..热点问题解答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协议主要内容借助商会的平台,利用其点多线长的优势,与广大企业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具体内容包括:1..国税部门定期开展网络在线服务日活动,各商会可提前收集会员企业的问题和建议,通过税企通、QQ群等平台统一发送到分局,由分局研究解答,会员企业也可以在线提问,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提升税收服务的针对性。2..双方每年不定期联合开展税法宣讲活动,由税务部门向会员企业宣讲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促发展,以及现场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3..针对各时期出台的税收新政,双方联合到会员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新政执行情况及对企业的影响,反映企业诉求。4..双方通过互相走访等形式,定期开展交流座谈,确定各时期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研究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5..双方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的沟通联系。6..分局结合实际确定的其它内容。(五)宣讲安排宣讲内容:根据市局制作的课件,并结合分局实际确定。宣讲师资:各分局挑选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六)宣传报道承办分局联系镇区电视台采访报道;,同时向市局报送信息,。市局将在内外网站税收宣传月专题栏目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