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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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提交部门:HYPERLINK"http://oa.jlu.edu.cn/infoSearch.asp?s=1&t=depart&k=就业中心"就业中心提交时间:2012-5-215:29:56字号:HYPERLINK"javascript:zoom(1);"大HYPERLINK"javascript:zoom(2);"中HYPERLINK"javascript:zoom(3);"小广大2012届毕业生:由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组织的2012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经过2012年吉林省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培训,并参加长春市自考办于2012年4月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考试的我校2012届毕业生。二、认定机构(一)长春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二)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毕业生向指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否则后果自负。三、认定程序及具体要求(一)网上报名1.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20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的23时59分59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报申请。2.具体操作流程: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中的(该网页最上端)——>点击——>阅读《申请人必读》——>点击“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选择申请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注:认定省份选择吉林省;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对应认定机构选择“长春市教育局”;资格种类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应认定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以及任教学科——>选择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大学)——>填写基本信息,务必详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工作单位请填写“无”,所学专业请填至所给选项最底层,现从事职业为“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照片要求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一致;——>“提交”申请信息——>注册“完成”后,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用作再次登录用)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二)现场确认我校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合格证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20日——2012年6月1日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科(中心校区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109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携带以下资料: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反正面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粘贴照片);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需出具“在籍证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5.《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县级以上医院(我校校医院也可)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属学院鉴定后盖章);9.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且在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10.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费160元/人(属学校代收,后由长春市教育局补发发票);注:所有复印件均须用A4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申报的学科(专业)与资格种类设置试讲题签,抽签后准备30分钟,进行试讲(即讲课,不是说课)。根据试讲情况,专家评委围绕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提问,申请人即时作答。(四)资格认定、发放证书根据审查和考核结果,申请人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后,对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在7月初。联系人:孙卓联系电话:85166557附件:1、《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注意正反面打印)2、《思想品德鉴定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