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请问-每月支付员工的交通补贴计入“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doc
上传人:雨巷****碧易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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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请问-每月支付员工的交通补贴计入“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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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每月支付员工的交通补贴计入“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疑问我公司准备从下个月开始,每月支付每个员工200元的交通补贴,请问,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还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答复建议你公司的交通补贴随同每月的工资在固定时间一起发放,并且公司要制定发放制度留存备案,这种情况下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中核算,并允许税前扣除。若是单独发放职工的交通补贴,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提醒各种福利性补贴计入工资薪金核算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3——满足税法关于工资薪金合理性要求的条件。因此:企业中很多补贴其实既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也可以作为福利费核算,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作出选择,并可以适当进行纳税筹划。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若是您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