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销售合同(1).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5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电梯销售合同(1).doc

电梯销售合同(1).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电梯需方单位:电梯设备销售合同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武汉瑞创科技有限公司20112011年7月7日/SCL-V4.6-S设备销售合同买方:(以下称:“甲方”)名称:名称:武汉瑞创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号:甲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签订日期:电梯数量:3台交货方式:乙方指定工厂交货项目工地交货联络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209号邮编:430070电话:027-87104288传真:027-8710563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化院支行银行帐号:8134-1573-9008-0910-01注册地址:武汉市乙方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卖方:(以下称:“乙方”)交货地点详细地址:甲方工地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无有,共____页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若有更改,可在相应条款前划应条款前划“表示此条款已被更改表示此条款已被更改,注: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若有更改,可在相应条款前划“X”,表示此条款已被更改,更改后的内容作为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由合同各方盖章,其解释顺序及效力优先于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为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由合同各方盖章,其解释顺序及效力优先于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X”仅为仅为参照符号,其本身不属于本合同的内容,且对本合同双方均无法律拘束力,参照符号,其本身不属于本合同的内容,且对本合同双方均无法律拘束力,亦不得被用于解释本合同的任何目的和内容。同的任何目的和内容。/SCL-V4.6-S基本销售条款一.二.2.1合同方:合同方合同范围乙方应当:(见合同首页)(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设计、生产和销售本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设备(以下称:“设备”);且(2)在乙方收到甲方建筑土建图的壹周(1)周内向甲方提交七(7)套布置图供甲方批准。2.2甲方应当:(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购买和接受设备;且(2)在甲方收到乙方布置图后一(1)周内退还五(5)套其盖章确认的布置图给乙方。三.3.1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合同价格的明细如下:设备号KONE3000小机房乘客电梯设备单价(人民币)270,000.00275,000.00数量12设备分项总价(人民币)270000.00550,000.00合同总价:四.4.1820,000.00付款条件甲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后三(3)天内支付给乙方相当于设备总价百分之二十(20%)的定金(以下称:“第一次付款”),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元整(RMB164,000.00元)。甲方应当在确定出货前10天内支付给乙方相当于设备总价百分之八十(80%)的定金(以下称:“第二次付款”),即:人民币陆拾伍万陆仟元整(RMB656,000.00元)。4.24.3/SCL-V4.6-S五.5.1交货设备将在乙方全部收到以下款项和资料后开始生产:设备将在乙方全部收到以下款项和资料后开始生产:生产----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设备款。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设备款。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布置图。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布置图。5.2设备初定在开始生产后的第四(4)周内从乙方工厂出货(简称:“初定工厂出货期”)。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要求对设备进行适当的包装。如果甲方未能在最终工厂出货期内通知发货,乙方可以免费代甲方保管和存放设备十四天。超过上述期限后,设备的仓储费、保险费及保管费由甲方承担,上述总费用为每台每天人民币八十元。如因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则乙方对设备损坏不负任何责任,且乙方有权处置该设备并优先受偿。设备所有权仅在乙方收到全部合同款项后转移至甲方。当设备运至甲方工地时,若因甲方工地不具备八到十吨的卡车(电梯设备)或其它必备卸货条件致使设备多次搬运,则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设备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12)个月,但最迟不超过最终工厂出货期后的十八(18)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纠正缺陷。验货和索赔的解决设备交付后的二周(2)内,甲方应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书面通知乙方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的任何不符或瑕疵,否则乙方装箱单中的设备装箱数量将被视为正确和有效且设备的包装状况良好。如果设备在没有乙方代表在场时被打开,则乙方对设备的灭失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且甲方要求根据上述设备质量保证对此缺陷进行纠正的,则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两(2)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