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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电梯销售合同甲方:XXXX地址: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XXXXXX乙方:深圳市XX电梯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账号:账号:XXXXXXXXXXX电话:电话:XXXXXXXXXXXXX传真:传真:XXXXXXXXXXXXX经办人:经办人:XXXX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之概况第一条合同标的之概况编号L1L2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总价数量11速度1.61.6载重800kg800kg层/站/门13/9/913/10/10设备费+安装费XXXXXXXXXXXXXXXXXXXX贰台:XXXXXXXX总价包括:设备价、运输费、安装费、验收费。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含税价,及土建回填等费用注:1.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第二条.第二条.付款方式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种方式支付电梯款:①转账支付: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②现金支付: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第三条.第三条.付款期限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00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第四条.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①技术标准: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②技术资料: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五条.第五条.交货期限①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30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第六条.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①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收货安装地址: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第七条.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