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第八章 中央银行(福州大学).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6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货币银行学 第八章 中央银行(福州大学).doc

货币银行学第八章中央银行(福州大学).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八章中央银行CentralBank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论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本章学习要求1、了解中央银行产生的必要性,掌握中央银行的几种主要类型;2、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能够结合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分析中央银行的职能;3、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组织结构与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论1、政府融资的需要2、统一货币发行的需要3、最后贷款人的需要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的需要5、统一金融管理的需要一、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一)自然演进型的中央银行从众多的商业银行中逐渐分离出一家银行,专门执行中央银行职能。货币经营业——高利贷银行——大银行——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清算的银行——职能健全的中央银行如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二)创设型的中央银行是由政府出面组建中央银行,其典型代表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二、建立中央银行的路径三中央银行的性质和基本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地位特殊:全国金融体系的最高管理机构业务特殊: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政府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业务对象独占货币发行权、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接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和政府财政性存款(3)管理手段特殊:以行政管理机关和银行双重身份管理管理手段多样化:以经济手段为主。(4)与政府关系特殊:既要与政府保持协调,又要有一定独立性。(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是指中央银行必须以维护本国货币的正常流通和币值稳定为宗旨。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代理国库为政府融通资金、提供特定的信贷支持作为国家的最高金融管理当局,管理国内外金融事务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1、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1)目的:保证流动性、调控货币供给量2)内容:范围、准备金率、具体办法2、最后贷款人1)概念: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2)手段:再贴现、再贷款3、组织全国清算四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一元式:中国人民银行二元式: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中央银行和1983年以前的中国人民银行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欧洲中央银行、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西非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准中央银行制度:新加坡、香港五中央银行的业务(一)央行的业务活动原则相对独立性应处于超然地位,在执行业务活动时,不应受到行政和其他部门的干预。不以盈利为目的避免与其他银行争利;保持控制金融市场的力量。不兼营一般银行业务以免不合理竞争而威胁其他金融机构生存.保持央行权威,以领导其他金融机构。公开性定期公布业务状况,使社会及时了解货币政策,了解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后果。(二)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再贴现及放款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黄金、外汇储备其他资产负债流通中现金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其他负债资本项目央行资产负债表(2009年3月)资产A负债L资产总额210642负债总额2106421.国外资产1660511.储备货币124276(1)外汇153130(1)发行货币36854(2)黄金337(2)对金融机构负债87423(3)其他国外资产125832.对政府的债权161962.债券412963.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84573.政府存款159544.对非货币金融机构债权118324.自有资金2205.对非金融部门债权44.125.国外负债750*资产assets负债liability(单位: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表的基本衡等式是:资产总额=负债+资本项目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2003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1、办公厅2、条法司3、货币政策司4、银行监管一司5、银行监管二司6、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7、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8、统计司9、会计财务司10、支付科技司11、国际司12、内审司13、人事教育司内设机构的新调整:强化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责。适应这些调整,人民银行共内设18个司局。其中,新设立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征信管理局;原来的保卫局增加反洗钱职能,并改为反洗钱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设18个职能司(局、厅),分别是:(1)办公厅(党委办公室)、(2)条法司、(3)货币政策司、(4)金融市场司、(5)金融稳定局、(6)调查统计司、(7)会计财务司、(8)支付结算司、(9)科技司、(10)货币金银局(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11)国库局、(12)国际司、(13)内审司、(14)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