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要素(培训教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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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宣贯培训第五要素(培训教育)5、培训教育■5.1培训教育管理【标准条文】5.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基本要求]本条有三项基本要求1、建立并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度的内容至少要包括本A级要素规定的所有条款的内容,并明确责任部门。2、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需求调查的方法及调查报告)3、根据需求调查,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企业要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的目标。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标准条文】5.1.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关注点】查有无培训场所、组织实施的人员、教师、或培训计划无法落实(包括培训教育资金计划不落实)等。【标准条文】5.1.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关注点】本条有以下三点要求:1、企业要根据所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台帐;2、企业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一人一档),记录入厂以来历次安全培训的情况;3、档案要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数、培训成绩和考核记录等。【标准条文】5.1.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基本要求】本条是对安全培训计划变更记录的要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化必须记录变更情况。一般企业的安全培训计划是在年初制定的,但可能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化,比如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新的标准规范的颁布等等,在制定培训计划时,不可能预见,所以要及时变更,增加内容。变更的情况,计划的改变,内容的增加,都要形成记录。【关注点】1、在考核过程中,要检查企业所制定培训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相关的培训记录,未按培训计划实施的视为有变更。若未有相应的变更记录,就视为有变更2检查计划、计划变更记录及说明、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标准条文】5.1.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基本要求】本条要求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对每一次和全年度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关注点】对与培训效果的评价,一定要留有记录。【标准条文】5.1.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基本要求】企业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的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应结合企业安全文化的建立,以安全意识、安全态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技能等方面为主。【关注点】1、主要检查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档案和企业开展的各种安全培训活动的记录做出综合判断,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2、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应急演练、技术练兵,安全标语和张贴画等等形式的内容。■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1.企业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2.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定的岗位标准。1.载明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的文件;2.从业人员招聘资料、员工台账、档案。■5.3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标准条文】5.3.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基本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安全培训,使企业的每个管理人员都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B级要素否决项)。【名词解释】(1)主要负责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管理者,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单位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单位的经理厂长等。(2)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2、(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二章。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关注点】(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科或处、部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若有证书而过期视同无证。(2)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认定是以单位在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时相关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若人员有变化须有相应人员变更文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