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总论的考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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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的分類:刑法典、單行刑法、附屬刑法。刑法體系:總則、分則、附則。刑法基本原則概念:貫穿刑法始终,指导刑事立法、司法,体现了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和精神。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罪刑法定原则概念: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内容:成文法原则、立法机关制定。我国的刑罚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立法解释由全国人大作出。时间效力概念:指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以及对生效以前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具体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溯及力概念: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的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空间效力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犯罪的概念:严重危害了我国社会,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构成的概念: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客观……危害行为、结果,犯罪方法时间地点;主体……一般主体、特殊主体身份;主观……目的、故意、过失。犯罪客体的分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我国用的)、直接客体。危害行为概念:在人的意识、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作为犯罪主体必需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基础)、控制(核心)行为能力。14—16周岁相对有刑责的八种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投毒、放火、爆炸。直接故意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还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可以区分为犯罪既遂、未遂、中止与预备。间接故意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还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疏忽大意的过失概念: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概念:是指行为人虽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预备概念: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处罚:比照即遂,从轻、减轻或免除。未遂概念: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着手: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使法益遭受紧迫危险的行为。处罚:比照即遂,从轻或减轻。中止概念: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特征:1时间性(犯罪过程中)2自动性(主观能达目的而不欲)3客观性(必须有中止行为)4有效性(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即遂概念: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概念: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体条件…二人(具有刑责能力)以上;主观条件…共同的犯罪故意,意思联络;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间接正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了解共同犯罪(我国)分类:A主犯……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按参与、组织、指挥;B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应当按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C教唆犯……a按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b教唆不满18周岁应从重c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要有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A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B对象条件: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C主观条件:防卫目的正当D限度条件: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的例外(特殊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有危害结果)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罚的概念(不用记):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刑罚体系(不用记):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选、言、国家机关、国有领导)、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自首成立条件:尚未归案前自动投案、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在被追诉前。累犯:故意+故意……主刑执行或赦免五年内,应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