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探讨与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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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1997年3月28日沈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07年6月20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市场管理,规范人才市场行为,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人才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区、县(市)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管、档案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择人。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五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由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才交流服务许可证》。第六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开展人才交流中介服务活动的固定场所、设施和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经审核同意的,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进行人才推荐和人才招聘,为用人单位和应聘人才提供洽谈场所,举办人才交流会;(二)人才测评;(三)人才培训;(四)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并提供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等情况,批准其开展一项或者多项业务。第九条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授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人事代理业务:(一)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二)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者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四)在人才与其所在单位劳动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受人才所在单位委托,将人才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五)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第十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停业、终止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二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广告或者信息;(二)签订虚假合同或者在合同之外进行虚假承诺;(三)与用人单位串通欺诈应聘人才;(四)向应聘人才收取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转发、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六)未经应聘人才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或者信息;(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章人才交流第十三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举办名称冠以“市”称谓的,应当经市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人才交流会举办者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时,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有效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或者委托证明,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二)以保证金、押金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以欺诈手段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三)扣押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四)泄露应聘人员的隐私;(五)以民族、宗教信仰等不当理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六)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七)擅自占用街道两侧、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