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司考改革政策解读李建伟学习教案.pptx
上传人:王子****青蛙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PPTX 页数:39 大小:18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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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司考改革(gǎigé)政策解读李建伟///第一(dìyī)部分:即将到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二、改革(gǎigé)的主要内容(二)改革方案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直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2.基本原则-------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yāoqiú),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3.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jiàoyù)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缺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jiàoyù)研究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解读(jiědú):原来:法检律公现在:——法检律公;——法律顾问(广义上的)、仲裁员;——行政处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鼓励:立法、其他行政执法、法学教育科研影响:法务合规部门等/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tōnggu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其以上×法学大专(dàzhuān)×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辅修法学本科专业特殊地区继续实行特属政策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现将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biāozhǔn)、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要求,确定年度合格比例,现将有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廷议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biāozhǔn)的确定等项工作。通过率的猜想:更容易还是更难?——看报名人数——看各方主要司法机构的立场——司法部每年权衡——确定比率、成绩基本(jīběn)摸底,于是决定主观题的打分宽严程度/解读一:考试内容的方向性变革:——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法律(fǎlǜ)职业伦理解读二:考试试题形式(xíngshì)的变革:“考试以案例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比重。”——3:1的格局结束——2:2的过渡——学科格局的大变局↑民法、刑法、行政法、刑诉法、民诉仲裁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法史经济法知产法【2015初露端倪】;纯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案例的综合性化(大型化)具体科目的案例的中小型化司法能力(从事实认定到法理推理到法条引用到裁判的)全过程考查//8.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gōngzuò)——做好与原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gōngzuò)。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在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后,继续有效。——选拔特殊法律人才。对一些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长期从事立法、法学研究的优秀法律人才,通晓国外法律或者某些特殊领域稀缺的杰出法律人才,通过相关程序,可以直接选拔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区别对待新老人员。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gōngzuò)且胜任现职务的,可继续从事现工作(gōngzu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以后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解读:——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优秀法律人才的开立一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