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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谁也无权充当孩子的“思想保姆”谁也无权充当孩子的“思想保姆”近年来,召开立法听证会、公布立法草案征集公民意见等举措,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未成年人参与立法活动,却为我们打开了立法民主的又一扇窗口。这一创举的背后,则隐含着一些更为深刻的命题:立法民主究竟如何征集民意?立法民主究竟有无资格门槛?现代立法的特点是各种意见和利益的博弈,就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而言,如何保护孩子隐私,就触及了监护责任和未成年人权利之间的矛盾冲突,需要寻找师道尊严、家长权威与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之间的平衡。对于这一问题,当然需要汲取家长、老师、教育工作者等成年人的意见,但未成年人的声音同样不能缺席,因为谁也不能代替孩子思考,也无权充当孩子的“思想保姆”。由于阅历不深,未成年人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或许不乏稚嫩甚至偏激,但这并不是剥夺他们立法话语权的理由。否则,成年人出于善良愿望所设计的制度方案很可能遭到孩子们的反对和抵制。《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最初设计的“减负”规定,并未得到孩子们的欢迎和领情,已经证明了这种越俎代庖式的尴尬。它提醒我们,在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立法活动中,如果不充分尊重孩子们的意愿,很可能产生“保护名义”下的“制度暴政”,那将伤害整整一代人的心灵和利益。未成年人参与立法,使得立法的大门更加开放,而最大限度地推进立法民主,正是提升立法民主乃至政治民主的必由之路。如果说,人们耳熟能详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执法平等,那么“立法面前人人平等”显然是我们应当追求的又一价值目标,因为这意味着,在制度设计这一法治的源头,我们就已经留下了民主和公正的脚印。------------最新【精品】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