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淄博市分公司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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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总则为加强淄博联通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实物的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固定资产成本,依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淄博市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淄博市分公司各单位、各区县分公司。资产范围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固定资产包含以下四类:1.生产类:隶属于MSS/BSS/DSS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所有信息化生产用固定资产。2.办公类: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3.市场类:营业厅、网上营销和渠道管理等市场营销类计算机及相关的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4.客服类:客服呼叫中心、114、电话催缴、电话营销及用户维系等计算机及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职责分工与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部门有:信息化服务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部、审计部、监察室以及各使用单位(部门)等。(一)信息化服务中心是信息化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提出年度购置预算依据、编制年度维修预算;办理固定资产购置需求收集上报、调拨、报废、处置、维修等的专业审批;建立本公司信息化资产台帐(依托ERP的FA模块,和今后的实物管理平台,清查阶段使用EXCEL表格),根据台账和设备使用情况分析信息化固定资产使用效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组织使用单位(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工作;根据盘点计划组织实施信息化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二)财务部是信息化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年度预算的总体使用控制;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购置、调拨、报废、处置等的财务审核和审批;固定资产标签的打印及下发;会同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等相关工作。(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机构调整、人员调动时审查责任资产的交接手续。(五)物资采购部是信息化固定资产的采购和流转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出入库、存储、回收再利用、固定资产报废的回缴处理;固定资产新购设备采购订单的录入(数量、规程、金额等);组织完成固定资产的实物转移;组织专业、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处理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并将变价收入及时报财务部门入账。(六)审计部、监察室负责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七)使用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化资产台账的管理,资产的核实、确认、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具体落实每年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负责提出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申请,维护资产卡片责任人等信息,上报闲置资产信息,及时粘贴固定资产条码标签。配置标准公司员工原则上配置1台满足工作需要的台式电子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基本配置),由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和从事岗位选择并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更新时,需交回原有资产(严格杜绝双配)。员工因工作原因确需同时配备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经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配置。单位(部门)正职十二级及以上员工可同时配置台式机、笔记本。需要同时访问网和互联网员工,可配置两台设备,具体申请流程同上,鼓励员工的第二台在配置时尽可能利旧或继续利用愈龄设备,减少新购设备。打印机按办公区配置,就近共享,每办公区原则上只配置一台共享使用。投影仪按照会议室集中共享配置,原则上不能多于会议室的数量,同时每台投影仪共享人数不低于90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原则上只在综合部配备,每台共享人数不低于90人。当年更新计算机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微机逾龄数量的30%。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共享利用标准,对富余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在存量资产未达到共享利用标准时,停止相应设备的更新采购。信息化固定资产由信息化服务中心向省公司信息化事业部提出分公司年度购置及维修预算。新购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按省公司要求执行。预算及购置管理信息化服务中心会同财务部每年末根据资产状况提出下一年度信息化资产零购计划,报省公司信息化事业部审批执行。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各单位(部门)当年更新微机数量不得超过该单位(部门)本年度微机逾龄数量的30%,信息化服务中心会同财务部每年核定各单位(部门)微机更新限额,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设备老化程度统筹安排,确保新购数量在年度更新限额范围内。新增员工配备信息化资产,由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信息化服务中心依据人力资源部通知按标准进行配置。员工在单位(部门)之间调动时,名下个人信息化资产随员工转移到新单位(部门)。流程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执行。信息化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照《信息化固定资产申请流程》(具体流程见附件1)执行,各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