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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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创新大厦307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股数1,67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670万股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华及其关联股东黄高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然人股东陈永、梁齐芳、刘涛、陈勇、陈晓明、缪云英、潘哲耀及法人股东建银金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在本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卓华、黄高健、陈永、梁齐芳、刘涛、陈晓明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4月9日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认真考虑下列重大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一、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华及其关联股东黄高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然人股东陈永、梁齐芳、刘涛、陈勇、陈晓明、缪云英、潘哲耀及法人股东建银金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在本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卓华、黄高健、陈永、梁齐芳、刘涛、陈晓明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二、利润分配方案(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二)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