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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2元/股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10月25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玉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香计、范朝和陈荣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公司股东邢金生和马越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公司股东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先河环保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4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先河环保的股份,也不由先河环保收购该部分股份。4、本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余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6、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7、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300号),北京科桥与红塔创投须在先河环保发行前就国有股转持事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做出承诺,即北京科桥将持有的先河环保997,083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红塔创投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按相当于702,552股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1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本公司的以下风险及其它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一、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根据公司2009年8月2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二、主要风险因素1、产业政策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变动的风险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由于污染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等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要求改善环境的呼声也日趋高涨。当前国内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动力主要是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以及一系列产业政策的驱动。具体来讲,首先国家加大了环保行业的投资力度,政府采购金额增加,预期“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投资将达到1.4万亿元。公司主导产品空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酸雨在线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