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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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物业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根据北京**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客户、业主、开发商生活中的消防安全,除重点部门要编制具体制度外,都适用于《北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本规定XX各部门、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反。一、火灾的预防及要求第三十七条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全体员工都要严格执行XX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第三十八条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出入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备摆放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第三十九条熟悉XX报警程序,牢记内部消防电话:****。发生火情、火灾时迅速报警,并听从统一指挥。第四十条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码放要符合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保持通道的畅通。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或部门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侨乐保卫部申报,办理动火证,提出动火时间、地点、部位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第四十二条消防栓、灭火器具、报警装置等一切消防设施不准掩埋、圈占或拆卸,楼梯口、疏散通道、出入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保持完好。第四十三条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线或安装电气设备,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需经保卫部批准,经电工安装检查,试用后方能投入使用。第四十四条每个单位库房内储放的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保卫部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落实情况。第四十五条售楼处内各通道、配电间等严禁堆积物料和废弃物,严禁焚烧物品。第四十六条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第四十七条下班离岗时要做到电器断电,不留火险隐患。二、火灾报警程序第四十八条员工发现火情应立即通报,报警人员应讲清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以及是否已采取扑救措施,并通报姓名和部门。接到报警应立即到现场确认,核准火情后:1、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并要求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2、立即通报侨乐保卫部经理、消防主任。夜间通报侨乐保卫部带班和侨乐客服部经理,并由项目总经理逐级报告。3、立即通知工程部和火场附近工作人员切断火场电源、关闭煤气阀门和门窗。4、立即通知保安队和义务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及加强安全保卫工作。5、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下达的在中心防火分区内进行疏散的命令后,立即开通消防报警系统。6、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下达的向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的指令时立即按报警要求报警。7、如有客人询问情况,应告之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需要采取措施,我们将用电话或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客人不要惊慌并关好门窗。8、消防中心应将报警全过程详细记录。9﹑XX所有员工不得直接向”119”报警。三、火灾扑救XX内发生火警、火灾时,如火灾已无法自救时应实施应急灭火方案,全体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绝对服从消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第四十九条消防中心昼夜二十四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并准确报告上级领导。第五十条XX各岗位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均有责任及时向消防中心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此时,各部门使用的对讲机应优先于保卫部或灭火器小组指挥使用,不得随意呼叫,其它部位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听候指令,需要时应尽快引导宾客安全转移,做好疏散工作。第五十一条起火部位的领导,保卫部经理和消防负责人,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及时赶赴现场扑救火灾,必要时立即成立灭火指挥部。第五十二条发现火情有蔓延可能难以自救时,由灭火指挥部最高领导下达向消防局报警命令,由消防中心向消防局报警,并派专人到路迎接消防队,引导消防队进入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保护业主、客户、开发商财产,防止趁火打劫。在处理事件当中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的不放过,火灾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四、消防器材、设备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XX消防设备、器材是预备一但发生火险时灭火所备,必须保证完整好用、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对消防设备、器材有任何移动损坏,圈占和埋压,如有无故损坏和不认真保管的现象,保卫部必须向该部门追查责任。第五十四条各单位或部门、班组对自己所管辖的消防器材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第五十五条消防器材配备不当,各单位或部门可提出意见,由侨乐保卫部统一调整,不得乱动。第五十六条侨乐保卫部要定期(三个月)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以确保完备好用,并记录在册。第五十七条对无故动用消防器材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