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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大16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专业类别》,请按照“大地测量与空间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量与地下管线测量”等专业填写其中一项。2.《项目类别》,按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三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3.《编号》,由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4.《推荐等级》,由推荐单位填写且要求与后面第九项“推荐单位意见”一致。5.《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得使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6.《候选人》,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所列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候选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特等奖人数不超过3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人数不超过7人。本栏目所列的候选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对于排名前三位候选人,其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主课题的验收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候选人。7.《候选单位》,应符合《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并在每一单位前标明顺序号。候选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为单位名称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一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三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5个。8.《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级测绘学会,中国测绘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9.《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如不能准确填写的,可不填此栏。10.《项目联系人》,应是该项目组成员或对该项目情况了解的单位主管科技的负责同志。11.《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H.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12.《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最多不超过10项,按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进行填写,不超过300个汉字。13.《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形式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二、“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2页。三、“主要科技创新”《主要科技创新》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科技创新应以支持其创新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的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并按其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阐述前应标明其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支持该项创新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内容不超过5页。四、“第三方评价”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候选单位、候选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针对本项目主体核心内容的评价性意见。五、推广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