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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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关于规定什么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基本原则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犯罪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使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到,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请问:纪某是否构成犯罪?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条件被告人,阮某,男,28,原系某公司汽车司机。阮某曾前后两次潜入某运输公司停车场,盗走33辆解放牌CA-10B型汽车的制动排气活门(铜质),后以废铜卖给废品收购人员,共得款413元6角。因他人检举,被逮捕。请问,阮某的行为是否犯罪?如果是构成什么罪?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案例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报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了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根据尸检所见,死者额面部、腰背部、臀部可见大面积条片状擦挫伤,右肩锁关节脱位,左股骨闭合性骨折,结合现场勘查,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征,以上损伤均不足以致命。”——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书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案例犯罪客观方面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案例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目的(一)起因——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一)起因—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二)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目的——保护合法权益(四)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五)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特殊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某晚,某县委干部李某骑车下乡工作,路遇一男青年抢车。李某趁青年不注意,用气筒将其打昏,后投宿一户人家,李某借宿的正是拦路抢劫的青年张某家。张某怕李某认出他,与母亲商量决定杀了李某。张某问清了李睡在外侧,妹妹睡在内侧,头朝北。正巧,李某没有睡着,母子二人的话她都听清了。她极度恐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悄悄移动罪犯妹妹,将她推倒外侧,自己睡到里面。张某在黑暗中摸准睡在外侧的人头,朝脖颈部猛砍一刀,与母亲用被包了尸体,抬到田间扔到枯井。李某趁罪犯和其母抬尸外出之时,骑车回县公安局报案。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是紧急避险从2010年10月起,被告人王海剑开始自学制造爆炸物,并与被告人王伟、王安安等人共同测试爆炸物效果。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并确定各自的分工。同年8月,因害怕受到处罚等原因,王伟、王安安表示不再参与犯罪。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王海剑看到银行职员提着钱箱准备送上运钞车时,立刻通过遥控装置引爆事先安置好的爆炸物,然后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爆炸造成两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并致财产损失10多万元。请问:王海剑、王伟、王安安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一危害国家安全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五侵犯财产罪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七危害国防利益罪八贪污贿赂罪九渎职罪十军人违反职责罪2013年4月6日傍晚6点左右,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麻汪村七组3名年龄不到10岁的男孩在一起玩耍,他们模仿某动画片的狼烤羊的场景,于是顺顺将一对亲兄弟——冉冉和浩浩——用绳子绑在树上,随后点燃二人脚下的杂草,两名被绑的孩子由于无法挣脱被严重烧伤。据医院介绍,两个孩子光前期手术就需要费用20万,完全康复可能需要上百万。请问:顺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案例案例案例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人民币。1:2007年2月22日8时许,湖南省某村村民刘某与邻居谢某因琐事在门前发生争吵,后双方家属发生撕打。在撕打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刘某之子)、谢某某(谢某之子)及其兄弟,三人搂抱着翻倒地上,刘某某将谢某某下嘴唇咬伤。经法医鉴定,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