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学年度第1学期校外奖助学金申请办法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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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總表(1)獎學金名稱:慈暉文教基金會大學以上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收件起啟時間:2010/8/11收件截止時間:2010/10/6申請資格:凡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院校在學學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申請◎設籍台北縣滿一年以上◎上學年度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優良◎家境清寒並有證明者。名額:50金額:20,000須繳證件:◎申請書(須用規定用紙)(一份)◎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一份)◎前一學年度(全年)學校成績單(一份)◎本人二吋半身照片(一張,貼於申請書上)◎自傳及作文(請詳實敘述家庭背景及奉獻社會的志向,約700字內)(一份)◎在學證明文件(一份)◎清寒證明文件(里長、公所)(一份)※申請書需使用本會規定格式,可影印或向本會索取。※各項通訊資料務必填寫清楚完整。※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送件地點:學務處課指組(2)獎學金名稱:大碩清寒獎助學金收件起啟時間:2010/8/11收件截止時間:2010/9/23申請資格:(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7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名額:25金額:10000須繳證件:(1)申請表2張(2)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者,請繳交前校畢業時,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之成績單及大一入學學生證影本為憑。】(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4)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送件地點:自行送件備註:(1)備妥文件請寄: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60號4樓;「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聯絡電話:(02)2331-5551#149。(2)本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同時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且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敬請鑒諒。(3)獎助學金採現金支票方式發放,發放時間、獎助名單及領獎方式,屆時公告於本會網站。(3)獎學金名稱:得福獎助學金收件起啟時間:2010/8/11收件截止時間:2010/9/29申請資格:◎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研究所:8000元;大專:6000元凡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優秀獎學金:研究所:8000元;大專:6000元1.高中(職)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80分以上者2.大專、研究所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75分以上者◎助學金:研究所:6000元大專:5000元家境清寒者1.高中(職)、大專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在60分以上2.研究所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在70分以上名額:未定金額:不定須繳證件:1.本會申請書。2.學校98學年度成績單(包括上、下兩學期)正本或蓋有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3.申請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者可免繳學校成績單,但須附上得獎證明。4.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曾獲本獎學金者可免繳)。5.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者可免繳)。6.申請助學金者須提供全戶綜合所得歸戶清單及財產歸戶清單。7.自傳乙篇(含生涯規劃),一千字以上,請以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1)自傳:初次申請者提供,請說明顱顏缺陷的部位、家庭概況及成長過程。(2)感想:曾領獎一次以上者提供,請斜述就學狀況、參加此活動及得獎感想。送件地點:課指組備註:辦法說明:1.申請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2.先天性顱顏患者指唇顎裂、小耳症、半邊小臉症及其他先天顱顏罕見疾病之患者,經醫師認定,並開立診斷證明者(齒顎咬合不正及血管瘤患者不包含在內)。3.在學學生係指各級日、夜間部目前(99年9月)在學之學生,不含99年6月畢業者。4.大專:包括大學。研究所:不含在職專班。[家境困難之在職專班學生欲申請助學金者不在此限。]5.申請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者,係指於98學年度期間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校內比賽則不含)。6.學業總平均係指98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7.申請獎助學金每次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覆申請。8.得獎者需親自或委託家人出席頒獎典禮,北、中、南頒獎典禮均無法出席者,請於頒獎典禮前親自或委託家人至基金會各區辦公室領取,至辦公室領取者,請事先約定時間。9.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得獎作品,期盼可邀請於頒獎典禮當日展示或演出。(4)獎學金名稱: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收件起啟時間:20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