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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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为满足市直医疗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绍兴市卫生局将组织实施直属医疗单位2011年度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计划招考工作人员410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二、报考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有年龄限制的,计算时间:30周岁以下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招考方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网上报名。请考生进入(http://www.sxws.gov.cn/)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如多报导致无法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由考生本人签名后送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2011年2月11日8时起到2011年2月17日17时止。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同时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携带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因招考人数较多,实行分类审查。2011年2月19日(周六)8:30—16:00,审查对象为除护士岗位以外的考生;2月20日(周日)8:30—15:30,审查对象为护士岗位的考生。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城东经济开发区五泄路172号<绍兴烟草大楼斜对面>)。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对考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的无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在2月24日8时至2月25日17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如有差错,请于2月26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卫生局政治处更正。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2:1比例开考外,其余则应核减招考计划人数。不能开考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二)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2月27日下午14:30—16:00。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3月3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如因考生成绩平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平列考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三)体检。到市卫生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五)录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批准后,招考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或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四、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