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工作总结(优质18篇).docx
上传人:17****69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X 页数:59 大小:71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绿色建筑工作总结(优质18篇).docx

绿色建筑工作总结(优质18篇).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9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绿色建筑工作总结(优质18篇)作文是在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学习的成果。总结要突出重点,从主次、整体和细节等方面进行呈现。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总结的价值和意义。绿色建筑工作总结篇一5、通过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及海绵化改造和建设,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规范道路标志标识,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全年修复人行道生态砖85平方米、大理石沿石35米、沿石修补1000余米、更换道路井盖32套;施划社区道路电动车停车位15000余米。对皇庭铭郡、广场东路二巷路段堵塞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共清理污水井4个,为市民提供舒适生活环境,消除排污隐患。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在整个工作推进过程中,街道主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及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社区负责做好居民宣传教育、建设情况反馈等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做好小区内建设点位的选址、基础数据统计及居民意见收集工作。为规范垃圾分类清运工作,提升分类效率,各示范小区均重新配置或改造了清运车辆,不同车辆按照定期收集为主、预约收集为辅的收集方式,有序运送区域垃圾至指定区域,从而实现了垃圾分类在小区内的分类中转、单独清运,最大程度避免混合收运现象;此外,通过每天对垃圾投放点位、垃圾房、垃圾桶冲洗、消毒,使用洗地机定期对点位地面进行机械化作业,进一步清洁社区环境,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民心工程。同时,在垃圾投放点还配备了洗手池,方便居民在垃圾投放后进行冲洗手,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通过业主亲身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及物业举办的形式多样的分类活动,充分调动居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提升业主垃圾分类参与度;加强物业日常分类监管,采取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结合垃圾收集点智能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体现分类实效;通过加大城管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垃圾混投混运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经开区还开展“城管+物业”执法日活动,由执法人员与物业工作人员联合上门入户宣传,对屡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进行宣传引导,确保小区内垃圾分类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培训。6、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理念。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降低了能源损耗。一是增加节电设备、实行路灯分路控制,准确控制亮、熄灯时间,有效地控制了电能浪费,实现了科学节能;二是大胆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对新安装的路灯均采用发光效率高、功率低的节能灯具和led緑色照明光源;三是根据城市路段车流量及人流量等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了科学精准、有序有效保障公共照明用电,我县适度减少公共照明,实施路灯照明减半,减少亮灯数量和时间,按照路段情况科学实施熄灯时间。通过一系列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7、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提升我县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和服务水平,提高公众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主动性,促进全县人民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2020-2021年我县共在县融媒体中心、钟山公园停车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方便市民出行的地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9台,富江壹号、彰泰富江湾等新建小区按不低于停车位10%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河东商贸城、至尊国际等住宅小区已结合业主需求,增加配套充电设施。有效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极大方便广及满足大群众出行。为构建绿色社区提供有利条件。  县融媒体中心旁充电柱。绿色建筑工作总结篇二第三十二条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节能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控制。对共用建筑节能设施,凡是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三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数据库。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以及分类明细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用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四条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第三十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情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