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利好也是责任——取消优惠备案23号公告的几大看点.doc
上传人:星菱****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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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是利好也是责任——取消优惠备案23号公告的几大看点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18年23号公告,决定从今年开始取消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这是继精简年度申报表、取消资产损失备案及资料报送后,所得税管理上一项重要的放管服改革举措。至此,所得税优惠管理,从传统审批制到备案制,再到不需要任何手续,真正把权利和责任交还给了纳税人。一、全面取消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对纳税人是一个利好。所得税优惠事项共有60多项,原来管理方式是实行备案制,除小微企业优惠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这二项实行以表代备不需单独备案外,其他优惠事项,均需在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其中部份优惠事项,还需报送相关资料。这次国税总局均取消了备案手续,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个大利好,简化了程序,减轻了不少显性工作量,也会减少隐性工作量。二、取消优惠备案,对纳税人来说同时也增加了责任。没有了优惠的备案,真正实行了纳税人三自管理,即:自我判断、自留备查、自负风险。纳税人自已判断符不符合优惠条件、自己判断能不能享受优惠;纳税人自已搜集、保存、备查相关优惠资料;纳税人自己承担所有优惠事项涉税风险。这对企业办税人员的税收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纳税人要承担的责任比以前更重了。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四大类享受优惠的企业,还需报送相关资料。这几类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相关的资格认定已经取消。按照财税(2016)49号文件规定,这几类企业,管理方式比较特殊,企业先享受优惠,再由税务机关把享受优惠名单和相关资料,转交发改、工信有关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条件,因此国税总局规定,这几大类享受优惠的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后,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资料。四、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及23号公告规定,企业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保存期10年。五、取消备案后,对税务机关管理也是一个挑战。对所得税优惠管理,由原来事中事后管理,全部转为事后管理,税务机关会采取后续管理、加强事后核查等手段,加强对优惠的监管,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六、23号公告执行时间为2017年度汇算清缴。也就是现在办理17年度申报,不需再办理备案手续。相关解读所得税优惠备案取消后几个热点问题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