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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运行规程二○○九年十二月目录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规则…………………………………(3)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运行情况表………………………………(7)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运行流程图………………………………(9)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下简称科研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工作规则(试行)》,参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运行规则》,结合科研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科研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为”方针(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现实财经工作服务),积极探索财政改革与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贵州经济财政实际开展财政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财政宣传,为制定正确的财政方针政策和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服务。第三条科研所全体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科研所要努力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明确各岗位和内部管理工作的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围绕工作特性和需求,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标准,狠抓细节,不留空档。第五条科研所全体同志要各司其职、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的工作。要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注重协调配合,不得互相推诿,确保全所顺畅运转、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第二章领导职责第六条科研所实行在厅党组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科研所全面工作,并对科研所工作负责。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并可按照所长的委托,负责某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第七条所长、副所长在工作中要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处理的重大事项,副所长要及时向所长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补报。参加厅内或其它重要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进行通报。会议材料送所相关成员传阅后放所办公室或档案室存查。第八条所长出差期间,科研所的工作由所长委托副所长主持。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九条科研所工作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须经所务会议讨论决定。涉及面广的问题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上级规定应经过相关程序办理的事项必须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四章主要工作职责及程序第十条课题调查研究。积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查研究,选题应有针对性、实用性。课题研究主要以课题组为基本单位,可根据需要开展跨处室、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等协作研究。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含可能跨年度的课题研究计划),经所务会议讨论形成,报主管厅领导审批。其它研究课题及业务工作按主管厅领导或相关主管单位的指示或要求制定计划。配合厅办公室做好厅各处室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省委、省政府所关注、涉及财政的重大课题,需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作研究的,由科研所承担对外协作研究职责。通过加强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沟通,形成研究合力,共同推进相关课题研究。第十一条杂志编辑出版。确保《贵州财政》按时编辑出版是科研所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每年年初需制定当年宣传组稿要点及年度宣传计划。每期杂志出版工作由收集汇总稿件、确定用稿计划、编辑稿件、主编初审、排版打样、两校(对)一查(红)、终审、签字付印、邮寄分发等环节组成。第十二条学术科研交流。利用财政学会等平台,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学术研讨、课题评选等形式组织和推动财政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了解、跟踪掌握财政科研动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并通过《贵州财政》、厅内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介绍。第十三条图书资料管理。依托科研所图书资料室,做好财政经济及其他方面图书资料报刊的归集整理。每年定期制定图书资料补充更新计划,及时补充更新相关图书资料,完善管理制度,为厅机关干部职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建立科研成果档案和学术资料档案,开展财政科研优秀成果的征集评选活动。第十四条信息发布更新。负责本所网页信息的发布和内容更新工作。在每期《贵州财政》交印之后制作电子版并及时上传至财政厅内网平台;以本地信息、热点信息、重点工作为主,介绍财政科研最新动态资讯;做好科研课题和学术交流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更新厅内网平台相关栏目的信息。第十五条财政学会活动。按照省财政学会章程规定组织开展财政学会秘书处各项工作。第五章岗位设置及要求第十六条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工作需要,科研所岗位设置分为调研人员、编辑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第十七条调研人员:负责课题调查研究工作。本着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现实财经工作服务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课题调研计划,密切跟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