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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4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二是家庭教育失当,对子女监护不力。有的家庭父母重智轻德,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过问他们的思想、心理要求,一旦学习成绩不好就遭到咒骂、毒打。有的家长素质不高,对子女或娇纵、溺爱,或简单粗暴,对孩子缺少思想上的交流与沟通,对他们的品行和在外交往很少过问,特别是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的子女,他们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管教,有的因无钱无食,到处流浪乞讨,有的被不法分子拉拢、利用,进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不良文化严重侵蚀了青少年。一段时间以来,不良文化、腐朽生活方式对社会污染极为严重。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游戏机房、录像厅和一些出版物,传播暴力、色情、迷信等内容,严重侵蚀青少年的心灵。一些分辨能力、抵抗能力差的青少年往往被蒙骗、被侵蚀,从而走向犯罪的边缘。这方面的例子不少,教训也极为深刻。四是社会不良风气、腐败现象对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失守、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屡有发生,这些也都给青少年成长带来不良影响,使他们产生消极的心态,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一旦受到坏人的挑唆、引诱,有的青少年就会摆脱道德规范的约束,放纵个人行为而误入歧途。在农村,“黄赌毒”的侵蚀,超现实的消费欲,也是导致农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五是法制教育抓得不紧,法治手段相对滞后。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校园内的法制教育工作跟不上形势的需要,教育效果不佳;农村普法教育不深不透,一些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有的根本没有法制观念,他们在不良文化的影响下,在宗族观念、哥们义气的驱使下,拉帮结伙、争强好斗,为争一口气,为得一点利而不惜以身试法。六是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预防犯罪工作没有跟上。有的学校、乡村,综治组织不健全,治安保卫人员不落实,没有制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措施;对有劣迹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抓得不紧,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犯罪苗头的预测、预防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制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