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说英语语法.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132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邪说英语语法.doc

邪说英语语法.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新东方邪说英语语法-1-邪说英语连载一:笑说“形合”今番开讲,先说个小故事。再借题发挥,讲述对学习而言,英文的基本特点也。说:抗战的时候,一位八路军领导视察游击队,向大家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余的不说了,其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武器,那时候武器的匮乏,如同今日之真情,所以极受关注。领导开言道:每个人发条枪……下面就开锅了,纷纷鼓掌。枪啊!还是每个人一条,平时跟鬼子可是用锄头的,真是喜出望外。领导顿了顿,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是不可能的!很多人可能听说过这个笑话,今日旧事重提,非为别事,是说黄老邪这双邪眼从中看出的意味。不忙揭示主题。先且来看,如果这位领导同志讲的是英文,看会不会闹出这个笑话呢?不要怕你的词汇量不够。我只来问,这句话用英文来讲,第一个词会是什么?如果你实在想不出来,再来提示:整个句子属于什么句型结构?主语有什么特点?上过高中的同志基本上都能回答出来,应该是主系表,这个主语呢是个句子,因而是主语从句。(1)每个人发条枪(主)是(系)不可能的(表)。基础比较好的还能进一步得出“每个人发条枪”这个主语从句前面应该用that来引导。(2)That每个人发条枪isimpossible.有人进一步说,英语会为了避免头重脚轻的情况,将主语从句用一个it来替代,而将作为真正主语的从句放到后面去,就成了(3)Itisimpossiblethat每个人发条枪。所以,总而言之,英语要表达汉语句(1)那样的意思,句首基本上是两种情形,一种是that,另一种是it.我们再来考察一下这两个词,明眼的同志们看有什么特点?对了,这两个词徒有其表,都是没有实际词汇意义的。That非“那个”,it亦非“它”也。有形而无义(注意不是有“情”无义),是这两个词的要点。其实也正是英语较之汉语的一大要点。有的人恍然大悟:这下明白了,原来英文这么麻烦,原因就在于此!别忙豁然开朗。这个特点是有的,但是有这个特点,不是为了故意制造麻烦,客观上也不是使得英语更加麻烦。恰恰相反,它使得英语更加清楚,清楚得多,至少较之于汉语。继续观察这两个小词,为什么有形无义在此露脸。我们回到当初那个问题就知道了。现在想想:假如当初领导同志讲的是英语(虚拟语气而已,不必当真),会闹出这样的误会与笑话与尴尬吗?看句(2)和句(3)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句(2)虽然也说了“每个人发条枪”,但大家都知道这不是领导话的全部。因为前面是个从句,何以知道是个从句?你这个that不是从句的引导词吗?有人说:汉语里,“每个人发条枪”也是从句!诚哉斯言。英语汉语在是从句这一点上是一致的。而区别在于:汉语是不是从句,只有等话说完了才知道,是“只可意会”,而英语是个从句,却有一个看得见的东西在那作指示,是“可以看见”。现在可以揭示主题了。黄老邪与英语血战多年,伤痕累累;再教书数载,亲历血雨腥风。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赫然两字:形合。这是语言学上的术语,已跳出象牙塔在新东方摸爬滚打肯定不会就此作罢。所谓形合也者,是指用有形的符号来表示抽象的句法关系,也可称之为“可视性”。要点在于:1.有形比之于无形。汉语中也有各种各样的关系,但更倾向于根据意思进行判断,需要思考;而英语会用看得见的东西来表示某种关系,如例子中的主句与从句的关系,不需要用脑子,只需要凭视力。2.针对的是抽象的句法关系。具体的意思当然得用有形的词来表示,如表示事物用名词,表示动作用动词。只有抽象的东西才有无形与有形之别。这时候有人恍然大悟的话,老邪该喜出望外了:为什么英语学习会陷入泥淖之地,举步维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重义轻形”。这是汉语所带来的惯性,情有可原,其后果却十分严重。曾记否?当年苦背单词,千帆过尽,终于得逞,谁知一上战场,依然是一片云天雾地!又想当年,泼墨为文,下笔千言,新东方邪说英语语法-2-词必有据,终于还是一片狼藉。具体一点说:谁能清楚地告诉我todo和doing究竟有何不同。说其核心,当然都是一样的:do,但为什么要这样搔首弄姿,故作姿态呢?在老邪讲“形合”以前,你可能觉得就是神经之病,不可理喻。现在虽然不一定能明其理,应该能认同它不是为了故作高深,玩弄感情了吧?但这个中学时代就出现了的,我们已无数次亲密接触的东西,又有几人能得其真谛呢?不要说这个不是几句说能讲清楚的。不过确实不是几句话能讲清楚的——应该是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讲清楚的。然而多么简单的这一句话,就这么讳莫如深,不是歧路,又是什么?这个问题恕老邪卖个关子,到时再述。我再举个有趣的例子来说形合。都知道英语句子按其功能来分,是这么几类:陈述句,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