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讲班刑诉课堂笔记.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串讲班刑诉课堂笔记.doc

串讲班刑诉课堂笔记.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串讲班刑诉课堂笔记---万国(洪道德)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1条:(1)制定刑诉法的目的(2)制定刑诉法的依据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2条:任务第3条第1款:(1)职权原则公,检,法各自的职权范围(2)"法律特别规定":4条,225条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享有部分侦查权今年最可能考国家安全机关:新的司法解释第2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5条: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1)独立的主体不包括公安机关(2)独立的前提:依照法律规定(3)独立的含义: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要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权力机关的监督(5)检察院独立与法院独立的范围不同:检察院独立仅为检察系统的独立;法院独立包括整个法院系统的独立,单个法院独立,法官独立(149条,包含合议庭独立)――监督:事后监督.第7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第8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立案的监督:87条对强制措施的监督:76条对侦查的监督:140条对审判的监督:169,181,205条第三款对执行活动的监督:212第1款,215,222,224条第11条: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第12条: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1)原则本身的含义:1)只有法院有定罪权2)法院必须依法判决(2)刑诉法哪些规定体现了该原则1)取消了检察院的免于起诉权:142条第2款,现在为酌定不起诉2)被告人的名称改为两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的,检察员可作不起诉处理:140条第4款――证据不足的不起诉4)经法庭审理,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的,宣告无罪:162条第三项第15条: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重点)(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2)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哪些情况在什么阶段由哪些人或机关以什么方式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立案阶段:不立案(公诉案件),不受理(自诉案件,法院)侦查阶段(包括侦查终结):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不起诉审判阶段:法院――终止审理,宣告无罪宣告无罪适用于"一种半":①经审理,确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但又查明不构成犯罪.(半种情况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查明构成犯罪――半种情况.)宣告无罪用判决,终止审理用裁定第16条:(1)刑诉法中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国籍不明的人;无国籍人.港澳台人不是外国人(2)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的人在我国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刑事责任.第17条:司法协助(1)协助的主体:两个主权国家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不算)(2)依据:1,双边条约;2,多边条约;3,互惠原则.(3)内容:代为调查,代为送达,引渡第二章管辖第18条:立案管辖(1)第1款"法律另有规定":①本条第2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②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③第225条第1款: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④第225条第2款: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2)第2款: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①贪污贿赂犯罪;(刑法分则第8章12个罪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一般人也可犯罪,检察院直接受理)②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刑法分则第9章)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大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不一致,但没有矛盾.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高检规则》增加三个: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④其他案件:第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第二,重大案件;第三,确实需要检察院直接受理;第四,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3)自诉案件: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第170条)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法246条第1款侮辱,诽谤案件;257条第1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260条虐待案件;270条侵占案件;――只可自诉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六机关规定》第4条确定了8类案件;――可自诉,也可公诉.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