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状(Letter of Credit,简称L_C).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0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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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LetterofCredit,簡稱L/C)信用狀之義意義:信用狀是(開狀)銀行依照進口商的請求而開給出口商(受益人)的文書,開狀銀行承諾在該文書上規定條件下,代替進口商負責支付貸款的責任。故,信用狀是保證支付的文件,也就是進出口雙方在契約中規定如以信用狀為付款方式時,進口商就必須要求其往來銀行開一張文件,亦即信用狀,給出口商信用狀的內容是進口商先填好信用狀申請書(ApplicationforLetterofCredit)交給開信用狀的銀行也就是開證銀行,當然進口商所填信用狀的申請書是根據Contract而來,因此L/C如有錯誤,或未說明的,以Contract為主,當開狀銀行信用狀開出透過幾種方式交給出口商時,他就已經拿出自己銀行的信用作為擔保,保證支付貨款給出口商,但有個前題為出口商一定要照著L/C的內容規定將貨物裝出,並準備單據給進口商,所以L/C是一張保證支付的文件,它是付款的條件之一。信用狀之特質:信用狀是直接而且獨立的保證:開證銀行直接對出口商負責,只要出口商照著信用狀規定將貨物裝船交出,開證銀行一定付款,即使進口商拒絕付款或倒閉,均應負責到底,且一點也不受買賣契約變更的影響。L/C是一種雙重保證:L/C是以銀行信用狀取代買方信用不足,但未排除買方責任,故如OpeningBank倒閉,買方就要依Contract之規履行付款的保證。信用狀之功能:對賣方而言:獲得信用保證:信用狀是開證銀行以自己的信用替出口商保證一定付款給出口商的文件。獲得融通便利:只要出口商提出信用狀條件完全吻合的跟單匯票,即可期待於裝貨後,立即領到貨款。獲得外匯保證:因為外匯管制國家的買方申請開發以我國賣方為收益人的信用狀,開發信用狀的買方銀行必然在開發信用狀之前以獲外匯當局動用所需外匯之許可。確定輸出交易契約:出口商接到信用狀就更有雙重保障,一是買賣契約,一是信用狀。獲得低廉資金的運用:出口貸款,如有信用狀,則所適用的貸款利率比無信用者低。對買方而言:融通便利:買方中需付貨款的10﹪保證金即可要求銀行開發信用狀而不需全部付清貨款。可使買方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最低的市場中獲得資金融通的便利。一、出口外匯業務(一)信用狀通知:信用狀通知係指國內之外匯指定銀行接到國外銀行開來之信用狀就其外觀之真實性予以查對後,通知信用狀受益人前來領取之業務。(二)信用狀轉讓:在信用狀為可轉讓(Transferable)的情形下,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得請求經授權為付款、承兌或讓購之銀行(轉讓銀行),使該信用狀之全部或部分能由一個或數個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該信用狀。(三)出口押匯:出口商將貨物交運後,取得運送單據,連同信用狀及其他有關單據,持往其當地往來之銀行請求墊付貨款之行為。(四)出口託收:託收為非依信用狀裝運貨物出口之一種國際貿易支付貨款方式,買賣雙方於簽訂買賣合約後,出口商就依約交貨,並備妥有關之貨物運送單據,連同匯票洽請本行(託收銀行)轉寄進口地銀行(代收銀行),並向進口商收款,俟國外代收銀行收妥貨款存入本行後,始將該筆貨款結付出口廠商。1.付款交單(D/P:DocumentsAgainstPayment):即匯票付款人必須先付清匯票票款後,始可取得貨運單據提貨。2.承兌交單(D/A: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即匯票付款人僅須承兌(Accept)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提貨。(五)轉開國內信用狀:出口商將貨物交運後,取得運送單據,連同信用狀及其他有關單據,持往其當地往來之銀行請求墊付貨款之行為。二、進口外匯業務(一)信用狀開發:所謂信用狀乃是銀行以其信用來補充買方(進口商)信用不足,詢買方之請求向賣方(出口商)發出一種文書(Arrangement)或文件(Instrument),在該文書或文件中,銀行對賣方(即受益人)承諾,若賣方能履行其所規定之各項條款,開狀銀行將對賣方所開發之匯票或僅憑特定單據,憑以付款、承兌或授權另一銀行為讓購。(二)信用狀修改:基於進出口商雙方之需要及其他商務上理由,信用狀時有修改之必要,惟此種修改應經所有利害關係人全體(即開狀銀行、申請人、受益人及保兌銀行等)之同意始生效力。(三)擔保提貨及副提單背書:由於國際海空航運發達,時有進口物資已到埠而信用狀項下之貨運單據尚未寄達開狀行。進口商為節省海關倉儲費用或其他業務上之急需,要求開狀行向航運公司簽發保證書(LetterofGuarantee)。進口商即以保證書向船公司換領提貨單,憑以報關提貨,此即擔保提貨;或以直接收到之副提單(DuplicateB/L)或郵包單及航空提單要求開狀行背書以便換領提貨單(D/O)辦理提貨,此即副提單背書。(四)進口託收:國外出口商於貨物裝運後,開發以國內進口商為付款人之匯票並檢具有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