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考规区别20110315(xdk).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0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新旧考规区别20110315(xdk).doc

新旧考规区别20110315(xdk).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11版《焊工考核细则》与2002版《焊工考试规则》的区别管理上的主要区别2002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TS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细则》TSGZ0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1适用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第二条增加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第二条2应考焊缝∶承压类设备的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熔入焊缝内的定位焊缝。第三条增加机电类设备的主要受力结构部件焊缝与主要受力结构部件相焊的焊缝熔入焊缝内的定位焊缝。第三条注应包含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3承担以下范围焊工考试的焊工考委会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一长输管道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焊工考试三铝、铜、钛、镍及其合金四电渣焊、摩擦焊以及耐蚀堆焊。第六条所有的焊工考试的考试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围由省级质监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确定并公布。第四条4没规定考试机构承担焊工考试考试机构不得强要求焊工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培训。第五条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成立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焊工考试进行监督。第四条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授权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对焊工考试进行监督负责审批、发证和复审。第五条管理上的主要区别2002版《焊工考试规则》2011版《焊工考核细则》6基本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第九条基本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第十九条第二自然段7没规定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场地专职人员数量。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场地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第九条一四款8没规定建立焊工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焊工考试质量保证体系。第九条六款9没规定焊工考试实行计算机管理与视频管理。焊工考试实行计算机管理与视频管理。第九条七款10考试机构没规定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从事焊接工作的时间。1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焊接操作技能教师2名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表12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表13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从事焊接工作5年。表111Ⅱ级资格射线检测RT人员1名。第五条一款2.项Ⅱ级资格射线检测人员2名。表112没规定计算机考位。计算机考位不少于6个。表113具有管理不少于100名焊工的能力。第五条一款5.项焊工考试机构本单位的焊工不少于50名。14没规定设备设施的归属。考试机构设备设施不能租赁或者借用质检特函20119号:特殊项目可以到用人单位考试表1的注3管理上的主要区别2002年《焊工考试规则》2011版《焊工考核细则》15没规定考试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的职务。考试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的职务。第十条质检特函〔2011〕9号关于考试机构的人员考核∶按照考核细则规定考试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监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中的作业种类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批准项目页中填写的合格项目为“焊接考试机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关项目的填写内容和要求与焊工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同。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的基本知识考试范围按照附件A的A3其知识水平的要求应当高于对焊工知识水平的要求。管理上的主要区别2002版《焊工考试规则》2011版《焊工考核细则》16没规定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为该考试机构承担焊工考试的项目范围。考试机构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为该考试机构承担焊工考试的项目范围。焊接操作技能教师在任职期间可视为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第十一条17没有相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与考试相关统计报表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特种设备人员库。第十二条十款18没有相关规定.考试机构的法定资质、地址、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以及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责任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变更后应当在15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报告所在市级质监部门。第十四条19焊工考试监管会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第四条市级质监部门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焊工考试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对焊工考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且将监督检查结果报上级质监部门。第十五条管理上的主要区别2002版《焊工考试规则》2011版《焊工考核细则》20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第四条一全过程监督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