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最新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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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制度精华(1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员工考勤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xx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金水区爱卫办、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和临时工作人员)。三、制度内容(一)休假制度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0911号文件,规定如下:1.公休假。工作人员享受公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请假天数多于公休假天数的;(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5)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二)婚假制度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三)丧假制度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xx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四)产假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1.产假假期:女为半年,男为30天。2.女工作人员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3.保胎假工资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4.已经享受产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五)探亲假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1.条件: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2.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3.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4.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三)事假制度根据《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号文件,规定如下: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1)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的70%计发。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2)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执行。(四)病假制度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