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致睿专家解读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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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解读HYPERLINK"http://www.kaozc.com/zyzg/"2013年司法考试大幕已经拉开,最新版考试大纲已于2013年5月10日上市发行。为帮助广大考生第一时间了解考试方向、掌握考试动态,HYPERLINK"http://www.kaozc.com/zyzg/"博大致睿专家现为您整理列出2013年HYPERLINK"http://www.kaozc.com/zyzg/"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让您的复习有的放矢,逐个击破新考点。本次考试大纲一共新增44个考点: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22个考点,刑事诉讼法新增12个考点,民法新增4个考点,商法新增4个考点,经济法新增1个考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1个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没有新增考点。各科新增考点的具体变化如下:一、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2个新增考点)1、第二章第一节“基本原则”中,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2、第二章第一节“基本原则”中,考点“保全的程序”下新增子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3、第五章第四节“诉讼代表人”中,新增考点“公益诉讼”;4、第五章第五节“第三人”中,新增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5、第五章第七章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中,新增考点“电子数据”;6、第五章第七章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中,考点“鉴定意见”下新增子考点“专业人士出庭”;7、第九章第二节“送达”中,考点“送达方式”下新增子考点“电子送达”;8、第十一章第一节“财产保全”中,考点“保全的程序”下,新增子考点“行为保全的程序”;9、第十二章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中,考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下新增子考点“恶意诉讼行为”;10、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中,新增考点“先行调解”;11、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中,考点“审理前的准备”下,新增子考点“整理争议焦点”和“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12、第十四章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中,新增考点“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13、第十六章“特别程序”中,新增第七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包括“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与受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与裁定”3个考点;14、第十六章“特别程序”中,新增第八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包括“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的裁定”2个考点;15、第十七章第三节“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中,新增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启动”;16、第十七章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中,考点“申请再审的条件”下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子考点“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17、第十八章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中,考点“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下新增子考点“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18、第二十二章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下删除子考点“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19、第二十二章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中,删除考点“涉外财产保全”;20、第二十三章第一节“仲裁概述”中,删除考点“仲裁的类型”;21、第二十四章第二节“仲裁协会”中,删除考点“仲裁协会的设立”;22、第二十六章第三节“仲裁中的保全”中,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考点“行为保全”。二、刑事诉讼法(12个新增考点)1、第四章第二节“审判管辖”中,删除考点“审判管辖的分类”;2、第六章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中,考点做了调整,考点“辩护人的权利”下新增“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申诉控告权”、“人身保障权”6个子考点;3、第七章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下,删除考点“刑事证据的意义”;4、第八章第四节“监视居住”中,新增“住处监视居住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规定”2个考点;5、第八章第六节“逮捕”中,新增考点“不予逮捕的情形”;6、第九章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中,删除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7、第十章“期间、送达”中,删除考点“期间的概念”和“送达的概念”;8、第十二章第五节“补充侦查”中,考点“补充侦查”下新增子考点“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9、第十四章第四节“审级制度”中,删除考点“审级制度的概念”;10、第十五章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删除考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新增考点“拒绝辩护”;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