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督培训班讲义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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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督培训班讲义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职业病危害的定义和来源职业病危害分类(按其来源与性质分三方面):1、来源于生产过程(如铅、锰、汞等毒物,生产性粉尘、高温、噪声等以及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2、来源于劳动过程(如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工具等)。3、来源于生产环境(如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缺乏适当的卫生技术设备和安全防护、个人防护等)。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意义、目的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和相关法律法规2、危险岗位告知: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2条)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劳动者公布。(24条)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设备告知: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25条)5、危害原材料告知: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26条)6、合同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调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30条)第二部分一个现场监督实例职业危害因素和接触人数:1、铅烟(尘):制造锡条和锡线熔炉熔化时产生铅烟;24人。2、有机溶剂:包括异丙醇、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松香、松节水和“药水”。主要在配料搅拌和包装过程中产生;7人。3、噪声:拉线机产生的机械噪音;24人。(二)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中编办于2003年10月下发文件重新划分了卫生和安监的职能;卫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1月17日联合下发了卫监发(2005)31号文,对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分工,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交由安监部门负责,而各地的卫生和安监部门在划出与接收作业场所职能方面争执不下。这样把预防控制职业病的一个完整的职能体系人为地割裂开来(多头管理),试想如果发生职业病,应该由卫生还是安监来负监管责任?特别提醒!一、现场监督的作用和程序一)、作用:二)、要求:三)、必须要遵守的法定程序二、现场职业卫生监督的基本要点一)、询问情况:二)、查阅资料:三)、现场检查:四)、监督总结:注意事项:三、现场职业卫生监督的基本内容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评审制度2、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3、职业病危害告知4、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5、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6、提供和保证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7、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8、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10、自觉接受卫生监督和管理第四部分、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交流一、职业卫生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8〕104号),2007年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其中尘肺病新病例10963例(比2006年增加2180例),死亡病例875例,晋期病例860例。截至2007年底,累计报告的尘肺病例达627405例。在10963例尘肺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89.37%。2007年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01起,中毒人数600人(比2006年增加133人),其中死亡76人,急性职业中毒病死率为12.67%。2007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638例(比2006年增加555例),其中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慢性铅及其化合物中毒849例(占51.83%),慢性苯中毒225例(占13.74%)和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181例(占11.05%)。82.97%以上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某区自98年到2008年10年间共发生急慢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