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8.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3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8.doc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8.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FILENAME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8.docQG/MH•02——002第页共NUMPAGES1页受控状态:发文号:山东民生煤化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编号:QG/MH·21—008编制:闵航审核:刘建国批准:李泽平版本:3实施日期:2008年1月环境保护管理办法QG/MH·21—0081目的为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企业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证资源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环境保护管理。3术语3.1环境污染:主要是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环境污染有不同的类型,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3.2“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以及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3.3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工业废水净化设施;污水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和闭路循环设施;工业废气净化设施;各类除尘设施;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设施;噪音治理设施等。3.4引用标准3.4.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3.4.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3.4.3《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4职责4.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环保工作负责。4.2安环部负责公司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包括:4.2.1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制订环保管理目标。4.2.2负责协调和监督检查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及“三废”排放情况。4.2.3负责“排污许可证”审批,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建档和考核。4.2.4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的申报工作。4.2.5负责或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三废”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4.2.6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的建档和上报工作。4.2.7负责开展环保培训工作。4.2.8负责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4.2.9负责建立及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环境保护管理办法QG/MH·21—0084.3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负责确定重大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与措施,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下设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5管理内容5.1“三废”排放的控制和治理5.1.1各分厂在正常生产时,生产废水应按要求送废水处理站,不得私自外排和乱排。5.1.2各相关部门禁止向下水道排放或倾倒下列物质:5.1.2.1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5.1.2.2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或容器的废水。5.1.2.3工业废渣或其他废弃物。5.1.3各单位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线的维护保养,防止原辅材料、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5.1.4各生产部门生产设施暂时停车或计划检修、清洗,伴有污染物排放时,应提前通知安环部环保科,说明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填写《排污申报表》,在环保科监督下排放。5.1.5由于突发事故造成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并于二天内上报事故报告。5.1.6对公司暂不能处理或利用的废液、固体废弃物等由调度中心统一指定地点倾倒或堆存。5.1.7各单位应节约用水,可使用循环水并能达到工艺要求的,必须使用循环水,以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的排放量。5.2建设项目5.2.1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5.2.2研发部在安排建设项目计划时,对凡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向安环部提报环境影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审核后协调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省(市)环保局批准后,方可上报立项。5.2.3建设项目要采用无“三废”或“三废”排放量少、无毒无害的清洁工艺,采用技术先进、效率高的“三废”处理措施。5.2.4安环部配合项目负责部门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以及综合利用设施的过程质量监督,项目竣工后,安环部负责向省(市)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环境保护管理办法QG/MH·21—0085.3环境保护设施管理5.3.1各单位环保设施配套开车率应达到95%以上,处理量不能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产生的“三废”量或设计处理量;经设施处理后的相应污染物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设施的设计要求。5.3.2环保设施应配备专门操作人员,设施的管理应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体系。5.3.3环境保护设施须暂时单独停止运转的,报安环部环保科审批。5.3.4环境保护设施因突发事故停止运转的,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安环部,由安环部通知事业部及调度中心协调生产运行,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