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47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损失一、全部损失(TotalLoss)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保险事故而造成全部灭失或视同全部灭失的损害。海上保险业务中全损又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一)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全部灭失。构成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通常有以下四种情况:(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已丧失原有用途和价值,无法复原。(3)被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4)载货船舶失踪并达到一定期限。(二)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遭遇保险事故后,尚未达到全部灭失、损毁或变质状态,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被视作全部损失。推定全损的发生有四种情况:(1)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以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2)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危险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物的价值。(3)保险货物受损后,恢复、修复这个受损的货物并且把货物运送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了这个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市场价值。(4)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施救费用与继续把货物运到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三)委付与委付通知1、有效委付通知的条件:(1)委付通知必须及时发出。被保险人在得知保险标的方式损失的情况后,如果决定索赔推定全损,他就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发出委付通知,否则有可能丧失发出委付通知的权利。(2)委付通知形式上的要求。委付通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必须清楚地表达出被保险人无条件地转让其在保险标的中所具有的可保利益的意思,即要有明确的委付或放弃的意图。(3)委付通知应该是无条件的。委付通知不能带有任何附加条件,而且内容需真实,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按推定全损赔偿。(4)委付通知应直接向保险人呈交。将委付通知交给未经保险人授权的代理人是无效的。2、保险人对待委付通知的态度(1)根据英国《海上保险法》规定,委付通知一经接受便产生以下效果:•被保险人将不能再撤销委付•保险人认为委付通知是有效的通知,说明被保险人有权索赔推定全损•保险人承诺赔偿并认可损失是由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后便不可反悔(2)保险人拒绝委付通知,原因有二:•一是如果保险人接受委付就不能再反悔,并产生了上述的法律后果•二是根据有关海上保险法律的规定,保险人赔付全损后,还可以再一次表示是否接受保险财产二、部分损失(PartialLoss)(一)共同海损1、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2、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④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DamageDonebyVoluntaryStranding)。是指为了避免船舶的沉没而有意将船舶驶往浅滩或将其凿沉在浅水地带的行为。搁浅期间的船员工资、伙食费以及事后雇用他船脱浅的费用,均可列入共同海损。⑤机器和锅炉的损害(DamagetoEnginesandBoilers)。是指对于搁浅并处在危险境地的船舶,为了使其重新浮起来而采取非常措施,导致机器和锅炉超负荷运转而蒙受的损害。船舶在漂浮状态下因使用推进器或锅炉造成的损害不能视为共同海损。⑥作为燃料而使用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Cargo,Ship’sMaterialsandStoresUsedforFuel)。是指船舶遭遇危险,所配备的燃料被耗尽时,将船上所载的部分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当作燃料烧掉所导致的损失。但前提条件是船舶开航前确实备足了该次航行所必须的燃料,否则,不但被烧掉的货物、物料不能被当作共同海损,承运人还要承担船舶不适航的责任。⑦卸货过程中造成的损害(DamagetoCargoinDischarge)。指船舶遭遇海难以后,在避难港为了检修船舶而对货物进行操作、卸载、存栈、重装和积载或移动货物或燃、物料时所造成的货物的进一步损失。(2)共同海损费用:是指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产生的金钱上的额外支出。①救助报酬。参与航海活动中的关系方,由于救助而发生的费用,不论这种救助是否根据合同进行,只要救助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财产得免于难,便应列入共同海损而得到赔偿。②搁浅船舶减载费用及由此而受到的损害。船舶发生搁浅或触礁等事故,为了减轻载重而将船上货物、物料卸下。这种减载、租用驳船和事后将其重新装船发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在采取上述措施时所遭受的进一步灭失或损害。均应列入共同海损。③避难港费用。指船舶在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为了共同安全而进入避难港口,或驶回原来的装货港所发生的费用。这种费用可以列入共同海损。④驶往避难港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伙食费及其他开支。驶往避难港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伙食费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