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案例分析论文.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5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常用法律案例分析论文.doc

常用法律案例分析论文.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法律案例——《永不言弃》之我见常用法律案例分析课上,一个视频对我的感触特别的大,十二年的找寻到底是为了什么?1998年十二月在河南省新密市张楼沟村顾克礼的妻子被绑架,刚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被抢走,抢走孩子的是和他同住一个院里的矿工,叫董国雪。仅仅知道这个名字,他开始了长达十二年的寻儿之旅。为了寻找儿子,他他历尽千辛万苦,双腿残疾仍坚持不懈,足迹踏遍了23个省105个县。十二年的艰苦追寻终于找到了董国雪的消息,得知他当初抢走孩子只是为了弄点儿钱花,把孩子抢走后由他的一个老乡叫董淑英的安排,把孩子卖到了河北省沧州市。在沧州市顾克礼终于找到了自己找寻了十二年的儿子。见到小亮后顾克礼沉默了,经过十二年的找寻,他的家现在已经是家徒四壁,根本就不能给儿子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静静思考下他同意把儿子留在沧州,和对方结为干亲,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对于董国雪等犯罪分子都收到了法律的严惩。十二年的找寻,终于使犯罪分子伏法,收到了法律的严惩。永不言弃,为的只是心中那份对儿子的执着与热爱。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憎恶……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并不陌生,小时候家里人经常吓唬我们说别乱跑,会有“拍花的”把你们拍走的。小时候对这些个是很害怕的,去哪儿玩儿都要先看看有没有拍花的。长大了随着对社会认识的加深,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更加气愤,一群社会的败类,渣滓。全该抓起来枪毙……上过常用法律案例分析课后,对这个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国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一向都是很严厉的,刑法中对此类犯罪的量刑时很严厉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1、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以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该罪所侵犯的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妇女”,是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儿童”包括不满1周岁的婴儿、已满1周岁不满6周岁的幼儿和已满6周岁不满14周岁的儿童,儿童的性别不论男女。2、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其中的(3),是指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与被害妇女(包括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不论犯罪分子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手段,也不论被害人是否有反抗行为或表示,都包括在内。其中的(7),是指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如由于犯罪分子虐待,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由于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或者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这里不包括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对被害人进行故意杀害、伤害,则应当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处理,根据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应定强奸罪。第4款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应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处理,根据刑法第241条第3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论处。第4款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处理,根据刑法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4、免责事由,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本罪的免责事由,凡有上述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本案例中董国雪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儿童的罪,而且情节相当恶劣,绑架妇女,抢夺儿童并贩卖,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等待他们的是十多年的铁窗生涯……中间人董淑英,买孩子的王树青夫妇都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