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考核办法(现行办法).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4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考核办法(现行办法).doc

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考核办法(现行办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6-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规范全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与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加快2008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财办建〔2008〕176号)的要求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省环保厅、财政厅批复的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二、考核内容(一)组织领导:县级财政、环保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情况;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组织领导、制定规章、长效管理情况。(二)资金管理:地方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预算与决算情况;财政、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考核验收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情况;镇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的情况;资金使用的台帐资料和审计情况。(三)项目实施:落实省环保厅、财政厅批复的实施方案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工程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及运转情况。(四)项目成效: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的情况;环保部门对项目实施前后环境质量对比监测的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群众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满意度。三、考核的组织实施(一)考核组织:省辖市环保、财政部门组成考核组对辖区内所有项目逐一考核;省环保、财政部门进行抽查。(二)时间安排:批复项目完成时限的当月底前,省辖市对辖区内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环保厅、财政厅,省考核组于次月进行抽查。(三)考核程序:1、听取汇报:听取县级环保、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镇村的汇报。主要内容为组织领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成效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2、查阅资料:查阅县级环保、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镇村组织实施项目的文件、制定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金审计意见;政府门户网站;项目所在地项目实施前后环境监测资料及新旧面貌照片等。3、现场查看:检查工程质量及管理情况,设施运行情况;项目所在镇村的村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对群众满意度进行现场测评。(四)考核评价:依照《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考核暂行标准》(见附件)进行打分。“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有效解决”的衡量标准为:达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期治理目标要求(项目验收最低限值)。①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②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70%。④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预期治理目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结束后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四、考核结论的运用考核结论作为申报下一年度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按照批复方案,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前茅的县、市(区),在以后的申报中优先安排;对考核情况较差的地区,视情通报批评、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停止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江苏省农村环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标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一组织领导18分1县级环保、财政部门对落实农村环保中央财政资金项目,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制定相关制度措施情况4县级环保、财政部门对落实农村环保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制定了明确的措施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2县级环保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情况3县级环保部门有专人负责,得1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到项目现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3乡镇政府、村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批复的方案、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情况4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专题研究、适时解决问题,得2分;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4乡镇村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情况2有专人负责并认真尽职尽责,得2分。否则,不得分。5县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