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256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doc

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39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甘肃省崇信县北部塬区安全供水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年五月目录1、总论11.1项目摘要11.2编制依据11.3项目提出的背景21.4可行性研究工作原则和范围21.5立项目的41.6建设内容42、项目立项的目的和意义62.1项目立项的背景62.2项目立项的目的及意义83、供水现状123.1供水水源123.2供水范围123.3水源选择及水质分析123.4水源水量123.5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原则、区域和遵守的规定134、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174.1自然环境简况174.2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与现状基础195、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215.1项目工程内容215.2实施方案226、投资概算276.1投资概况276.2编制依据276.3投资估算286.4资金筹措286.5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297、项目建设环境、经济及社会效益307.1项目建设环境效益307.2项目建设社会效益327.3项目建设经济效益338、项目进度计划359、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369.1组织措施369.2技术措施369.3经济措施369.4质量保障措施379.5资金保障379.6法律法规保障3710、结论及建议3810.1结论3810.2建议391、总论1.1项目摘要项目名称:甘肃省崇信县北部塬区安全供水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地址:甘肃省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组织实施单位:崇信县人民政府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年限:2011年6月—2012年5月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580万元。建设内容:水源地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水源地雨流、污水导排及处理工程;水源地围栏隔离、警示标志工程;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及其他工程。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1989年7月10日)(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甘政函[2007]51号)(5)《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财建[2006]318号)1.2.2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1996)Ⅲ类(3)《生活饮用水质标准》(GB5749—2005)(4)《城镇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7)《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HJ/T338—2007)1.3项目提出的背景近年来,随着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水源地周围村庄居民对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随意堆存、排放,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也较为严重,加之汭河上游工业污水的排放,崇信县北部源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日趋凸现,对农村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造成了隐患。本可研针对崇信县北部塬区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程措施。改善水源地水质,降低水源环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供水的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已成为崇信县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鉴此,崇信县决定实施北部塬区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4可行性研究工作原则和范围1.4.1研究工作原则(1)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饮用水源地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使崇信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城市供水与水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2)采取工程措施,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保护区域污染源对饮用水源的环境影响,优先安排实施水源地监管项目和直接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防治工程,降低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风险,提高水源供水水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采取工程措施,尽量避免水源地区域工业生产及道路运输中存在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以达到水源地区域供水水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遵循崇信县农村供水长远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工程项目近期以工程治理措施为主,远期以科学规划,加强管理为主;实现水源地的长期安全运行。(5)采取的水源污染整治工程符合国家关于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选用的工程措施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6)在满足整治要求的前提下,